开远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2-22 字体:[]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开发〔2022〕6号)要求,结合应急管理部门职能实际,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总引领和“依法应急”总抓手,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调整成立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开远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按规划实施各项工作,局党委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例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召开2次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召开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开展集中学习2次,由4名同志重点发言以及随机点名2名同志交流发言,覆盖学习人数51人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原文学深悟透,并形成常态化学习,认真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其深刻内涵,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应急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加强组织重点时段的集中宣传。2022年,组织“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的集中宣传,开展集中宣传28次。“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在市体育创意产业园(市体育馆)开展“减轻灾害风险,守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摆放展板28块,发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1万余份;认真组织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红河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安办〔2022〕3号),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组织全市安委会29个成员单位分别在大尔多超市门口(灵泉西路杰特广场)、衡泰广场(人民中路与灵泉路交叉口)设立两个宣传会场,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累计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应急科普、防灾减灾等宣传资料用品5万余份,参与群众达5000余人。 

  2.宣传“进社区”。宣传“进社区”15次,深入南正街社区、迎晖社区、西园社区、云龙社区、健明社区、小新村社区、景山社区、星光社区、红明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应急知识手册、防灾减灾、自然灾害避险等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及用品5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400余人次,现场参与群众累计3000余人次;市自然灾害应急委聘请文艺宣传队深入全市6个社区开展文艺演出,以文艺演出的形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全市各单位、经营场所等13处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防灾减灾宣传标语30余条,同时在人员密集场所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组织全市7个乡镇(街道)利用赶集日,在集镇上悬挂防灾减灾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讲解灾害风险相关防范知识,向过往群众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7400余份,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自救能力;组织水务、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8场次,通过不同类型、不同场景的实战演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紧急逃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宣传“进企业”。宣传“进企业”80余次,结合应急管理日常执法检查、宣传教育,向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领域重点监管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400余人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知识、防灾减灾等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高危、非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避险、防灾减灾能力作应急科普宣传,提升科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举办1次“企业负责人讲安全”课堂,深入开远市顺朝采石场,向企业负责人开展组合式教育培训,案例式宣讲,在活动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咨询解答活动,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实务,以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例开展解析,让企业员工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受到警示和启发,旨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参与、安全培训全员覆盖、安全风险完全辨识、安全规章严格遵守、安全素质、科学素质等方面能力。组织集中宣讲进企业2次,到开远市齐明建材有限公司、开远顺朝采石场开展“开远市2022年高效生产科学普及志愿服务活动”,向企业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针对保证安全发展的前提下做好高效生产,确保安全生产为前提,持续经济效益高效发力,既要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也要追求高质量高效率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员全员参与80余人。 

4.宣传“进家庭”。宣传“进家庭”300余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向西园社区石油公司小区、开四中家属区300余户家庭入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急科普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用品600余份。

  5.宣传“进学校”。宣传“进学校”5次,参加由市教体局牵头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宣传5次,到东城小学(环雅校区)、乐白道中心校、开十一中、楷甸小学、中寨小学开展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活动,向广大师生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发放校园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应急避险知识、防灾减灾等宣传资料及用品500余份。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培训。2022年,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共计1370人,培训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及标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行业监管相关知识及安全技术理论及其预防、事故的应急预案及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消防安全、扫黑除恶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其他需要培训等内容。 

  7.加强安全监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2〕12号文件要求,一是我局下发《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班的通知》,4月7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市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二是组织我局新考录、调入2名执法人员参与云南省行政执法培训,开展全局33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落实全员持证上岗;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局党委2022年1-10月集中学法2次,集中学习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加强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邀请红河州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授课,全局干部职工30余人参加讲座,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五是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3月25日上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局执法人员5人在开远铁路运输法院旁听一起被告为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三)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2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应急【2022】5号)、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方案10项,其中部门6项、联合4项。一是精准发力,消除安全隐患,针对重大节假日、全国两会、汛期、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高危行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和工贸行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完成全市19个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并实现实时监控,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为抓手,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风险;二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凡是属于“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按照集体形成的决定或意见办理。重大决策事项必须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进行,坚决防止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2022年推进市应急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工作。2020年5月,市应急管理局与开远市兴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3年的法律顾问合同,合同存续期间已付法律顾问费用2万元。2022年已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共计20余次,无行政诉讼发生。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在产100户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共自查出隐患 13506项,已整改 12900  项,整改率96%,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排名全省第5,全州第一;开展案卷评查2次,参评案卷均为合格,以评查促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重点监管企业324户次,发现隐患1903项,整改1861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2022年共对全市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检查134户次,发现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问题隐患27条,发现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考核合格1户企业,发现高危行业企业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1户企业,针对发现的隐患,我局责令企业将相关问题实行清单管理,确定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专项整治行动立案处罚2户企业,共罚款人民币4.1万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检查,共检查出动61人次,检查监管对象总23户次,查出问题隐患17条,整改17条,整改率100%,完成计划数10项,公示结果10条。依法对30起非法行为实施处罚,17起警告处罚;查收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222件、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点12处;立案处罚14户企业,累计罚款154.04万元。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平等保护、促进发展的理念,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创新发展、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遇到的实际问题,健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 

  1.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我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省政务网上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已按最新要求认领及发布,认领率100%;办事指南已严格按要求进行更新和完善,明确办理时间周期、办理地点、受理部门联系电话、行政审批的依据及说明,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办理流程及表格样表全部可实现网上下载,准确率达100%;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压缩办结时限,逐项规范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受理时限)、审批标准和办理结果,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60%。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不得额外对民营企业设置准入条件。2022年,我局通过集中受理窗口受理行政许可52件,累计办结52件。 

  2.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增强办事群众获得感。一是完善评价渠道,我局完善线上线下“好差评”评价服务渠道和功能。线上服务评价主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好差评”服务功能,并开通线下评价渠道数据接入功能,支持“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等第三方程序扫码评价和匿名评价。线下服务评价主要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服务终端、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鼓励办事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等进行扫码评价。二是明确工作分工,我局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立部门管理员账号,设一名部门监察员,管理员账号每日不定时登录,及时预防和解决“差评”问题根据各科室职能职责进行分发,并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差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部门监察员对各科室“差评”问题回复情况进行预警督促和审核把关。截至目前,我局收到事项评价“好评率”达100%,“差评率”为零。 

  3.推进“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我局结合部门职能,狠抓落实,加大力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要求,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做好“互联网+监管”各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录入工作,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和历史数据归集工作,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二是规范“两库”建设,对照执法事项清单,归集入库本部门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清单对应的监管对象,并实行动态维护,满足检查需要。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要求,组织局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参加全省互联网+监管”应用视频培训;按照要求,组织局联络员、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市“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应用推进工作会议;按照要求,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互联网+监管”考核内容培训。 

  4.修改完善权责清单。我局对304项权责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涉及282项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现已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发布。 

  5.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我局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落地落实。自“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启动以来,按照本部门行政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5项事项进行梳理:一是修改5项行政许可权责清单,在市政务网公示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实施要求等信息;二是精简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完善规范办事指南,并在窗口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服务;三是按照要求报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确保改革实施推进进度;四是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2022年,我局“证照分离”改革惠及企业户数32户。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充分发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基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使用。优先为灾害风险高的地区配备应急装备设备。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断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制度建设,切实将救灾物资储备配套资金配套制度常态化,目前市级层面储备各类应急救灾物资23543件,各乡镇(街道)储备应急救灾物资1988件。 

  2.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打造“全灾种、大应急”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大队,全市建有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消防队,危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级自然灾害信息员等社会救援力量25支1238人,开远市2021年财政预算35万元专门用于聘请全市53名自然灾害信息员的工资及培训,打通了村级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盲区”。 

  3.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远市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市发展格局和公园、广场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现已建成15余应急避难场所约29.3万平方米,可安置约13万人,确保突发性灾害事故避险避难人员快速、有序疏散安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扎实修订预案积极开展演练。我市制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42件。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件;先后组织开展防震减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政企联合应急演练2次,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应急演练493次,有效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5.落实指挥部划转情况。根据中央、省州、调整指挥部文件要求,按照上下对应原则,将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指挥部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的防范部署和应急指挥作用,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 

  6.完善预警信息机制。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统一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出口。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开远市建立以气象部门为发布主体的预警机制,气象部门按照《开远市重大气象灾害(暴雨)预警叫应实施方案》要求,根据预警等级叫应乡镇(街道)、部门责任人。乡镇(街道)要紧盯“叫应叫醒”制度落实,及时将预警信息传导到村、组、户、人,确保预警信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叫应无死角。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对外、对内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等政策法规传达理解不够深入、结合实践不够紧密、宣传面不够广,宣传方式单一,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模式传统,结合行业特点不紧密,局限于培训—考试取证,对改进方式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探索不多。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研判管理对象存在问题、分析安全管理漏洞方面不精准不到位,通过更严监管倒逼企业落实方面措施不够有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多数停留在口头上,企业多年未发生事故导致思想上麻痹大意,客观上放松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不认真细致,“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对一些违章行为习以为常,部分企业未授权安全管理机构及时处理隐患,需要层层报批,流程长影响整改效率,动态消除事故隐患有差距。 

  三是全市安全监管力量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多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单从检查企业数和检查频次看,各部门均能做到按计划监管,力度不弱,但从实际成效看,由于各领域专业不同,部门专业人员配备有差距,专业能力还有较大差距,发现隐患和问题的能力需要不断加强提高,检查企业发现问题不精准,甚至无法查出隐患,与专家检查形成鲜明对比,部分行业多年无安全生产类行政执法,零立案零处罚,执法力度弱;从廉政方面看,专业人员流动性差,岗位不易交流,长期工作于同一岗位,有较高廉政风险,执法缺乏底气和硬气,在面对监管企业时不愿管、不想管、不敢管。 

  四是部分企业安全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关系理解和统筹不到位,违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面对部门检查“躲猫猫”,逃避监管现象时有发生,如提供虚假资料,对图纸、工艺流程、教育培训等编造应付检查材料,工作条件艰苦和高危岗位与从业人员素质负相关;部分长期停工停产企业复工欲望强烈,不按程序报批行业管理部门审核验收,问题隐患突出随意开工复产,盯防难度大,容易失管失控。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锚定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系列政策法规列入宣传工作重点,推动落实。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内、外部宣传学习,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经营管理特点,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为根本出发点,精品化设计培训内容,确保安全理念深入人心,人人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更加优化,企业管理措施更加精准高效。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开远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开办发〔2019〕40号)、《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开安〔2021〕8号),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由市安委会每年针对上一年度安全监管情况和新产业、新领域发展状况提出年度监管计划,按照靠近管理原则确定监管责任部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为开远社会经济民生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三是充实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逐步充实专业监管人员配比,提高专业能力水平,对现有人员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改善执法不专业的问题,建立制度加强监督教育,降低廉政风险;对企业监管严的基调不能放松,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列入企业失信名单、关闭取缔等措施强化部门监管,拒绝企业带病运行,紧盯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理隐患,遏制事故易发高发态势,将违法违规行为比较突出的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和强度,严管重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巩固调整执法方式,引导企业由部门紧盯的“要我安全”管理变为“我要安全”的主动管理模式。 

  四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重点企业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落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严查重处、动真碰硬,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法处罚和曝光警示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专家”督导检查服务,专常结合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对潜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民爆、建筑施工、电力、燃气、建筑施工等领域,全面分析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堵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开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