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盘江开远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373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412室

邮编:661699

项目名称

南盘江开远段治理工程

项目地址

小龙潭镇、乐百道街道办事处、中和营镇

建设单位

开远市水务局

环评报告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治理小龙潭镇、乐百道街道办事处、中和营镇河道总长16.08km,其中干流治理段长13.38km,支流治理段长2.7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占地主要为堤防工程区,对于永久占地区域影响将是永久性的,永久占地为堤防工程,堤防工程的实施洪涝灾害可以得到有效解决。工程临时占地范围内,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施工迹地恢复,不改变原来土地利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将进行覆土绿化,有利于植被的恢复。本工程建设虽然会对评价区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

废水:不外排。

废气: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定期洒水。

噪音:合理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固废: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内部,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由专人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置2个收集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泔水和废油脂收集桶收集后经按住建部门要求处置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