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4376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文号
开室字〔2019〕40号
发布日期
2020-12-08
信息名称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健康政策,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贯彻落实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开远市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开远市计划生育协会。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开远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疗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面向东南亚卫生健康辐射中心。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行政工作的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承担健康开远行动计划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各种会议的记录;负责党内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清退、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的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群团工作,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人事科。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加强卫生人才整体性资源开发,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服务工作;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

  (三)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一部手机游云南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统一管理行政审批工作,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参与、协助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负责机关消防安保、安全生产、反恐等相关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统筹协调、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市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管理卫生应急队伍,承担组织国家派遣的国际援外和市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医政医管与中医管理科。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地方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急救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医疗纠纷处置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其他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医改政策,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统筹实施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做好来开远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

  (七)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推进乡村医生有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负责健康扶贫工作;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牵头组织开远市大健康产业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工作。

  (八)宣传科教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九)药政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药物政策措施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措施;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全市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十)老龄健康科。贯彻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一样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开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职业健康科。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三)防治艾滋病科。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指导区域艾滋病防治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开远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开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负责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卫生镇、村活动;组织开展除害防病工作;做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工作。

  三、办公地址:开远市滨雅路52号。

  四、办公时间:8:00-11:3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73-7223201。

  六、负责人姓名:王应和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