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示,现将2022年州级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万元(壹佰玖拾万元整)下达你们,资金来源为《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州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91号 )。
请各单位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做到资金使用精准;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联系人:严梅华7231195,李素玉7222422。
监督举报电话:0873-7231195、12317。
附件:2022年省级及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