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996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4
信息名称
开远市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进场交易项目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均及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同时积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交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执行,落实公平审查原则,促进交易结果公平公正完成。现将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实现交易信息100%公开。一是坚持“进场交易信息全公开”原则,进场交易项目招标公告、公示、补遗、合同等信息实现向社会全公开,依法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二是我市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公开必公开”内容,通过“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及其他行业部门规定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项目信息,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充分、有效、公平竞争打下良好基础。经统计,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共266条,其中发布采购需求信息公告51条,中标(成交)公告135条,其他信息24条,交易合同公开56个(其中政府采购8个,工程建设项目48个)。 

  (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管理,严格招标活动程序,促进公共资源阳光、透明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要的环节,是整个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现公平、公正的基础。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了进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审核管理:一是落实信息审查制度,强化事前查验。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易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审核制度》、《开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拟发布的交易信息,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把关审核,严禁信息内容出现设置门槛或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内容;二是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要求项目业主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代理拟文中介部门提倡内部AB角互审、领导把关,坚决杜绝错字漏字等情况发生,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三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把关,对拟发布的信息实行“三级审查”制度。经科室负责人、交易中心副主任、分管中心局领导层层审查把关,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法定载体平台推送信息内容规范、完整、专业,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的政治性、法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信息资讯;四是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投标积极性。今年4月以来,我市在核查交易信息发布时,尤其注重核查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投标准入条件,全面落实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线下投标报名、电子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免除政府采购目录内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及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给予价格扣除等政策,进一步促进交易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让更多企业有机会参与项目竞争,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发布渠道比较单一,政府网站和交易系统网站信息不能共享;二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未设立专门从事信息核查科室和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工作均由交易中心各科室长兼任,由于科室工作业务量较大,信息审查时有的科室长还得兼顾提供专家抽取、项目登记、开评标场地服务及管理等事宜,信息核查工作质效存在打折扣现象;三是部门重视不够。有的招标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未能履行信息审核主体责任,推送到交易中心的拟发布交易信息仍然有表述错误、内容不完整、网址错误、错字漏字等情况,反复修改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对交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产生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建议省州交易系统平台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互联互通,实现交易信息共享,扩大交易信息知晓面; 

  (二)反复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工作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交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它作为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建议在交易网站平台交易信息发布环节增加信息纠错功能,用电子核验代替人工核查,实现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