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管理,有效保护绿化规划用地和现有绿地,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等文件要求,经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市建成区现有绿地实地核查统计,以及对泸江公园、湿地公园、幸福大草原等公园绿地设立绿线公示牌,安装绿线界桩。现予以公示,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内容简介
本次将公示开远市城区公园绿线。
二、管制内容
城市绿地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侵占、破坏,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活动或挪作他用。
(一)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二)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拆除或拆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联系方式:0873—7233176;0873—7223255。
附件:开远市城区公园绿线界桩图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