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47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26
信息名称
解读《开远市2021—2022年花卉产业扶持办法》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开远市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探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高效精品现代农业,打造高端花卉产业聚集地,并于2019年获批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主导产业为花卉产业。为做大做强花卉产业,使“一县一业”之花绽放开远,开远市政府在综合考虑并采纳多方意见之后,制定了《开远市2021—2022花卉产业扶持办法》,对从事鲜切花和盆栽花卉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村集体和农户进行种植补助、新建冷库补助金融扶持提供技术扶持

二、目标任务

努力提高花卉产业规模化水平,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把小农户引入一县一业发展大格局,把花卉产业培育成区域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完整、经济效益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年底,开远市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农业产值达到18亿元,其中鲜切花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产量7.8亿枝;修建鲜花冷库50座;花农数量达11600户;培育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

三、主要内容

(一)种植补助

经营主体、村集体种植鲜切花、盆栽花卉面积5亩以上,农户种植面积1亩以上,且未享受过2020年花卉种植补助的地块,新建大棚或利用原有大棚栽种花卉的每亩补助0.2万元,露天栽种花卉的每亩补助 0.1万元。

(二)新建冷库补助

新建组装式冷库50吨至100吨的,每座一次性补助5万元;新建组装式冷库100吨及以上的,每座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金融扶持

向开远市金融部门贷款并用于发展花卉种植的,按照在中国人民银行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范围内且最高不超过5%的标准进行贴息。

(四)提供技术扶持

由市人民政府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单位与具有培训能力的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定期或不定期提供品种推介及进行相关技术培训支持。

四、奖补范围

开远市辖区范围内种植鲜切花和盆栽花卉的新型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村集体和农户,高效现代农业园规划 1万亩区域内企业另行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种植奖补

申请种植奖补需填报《开远市2021年鲜切花种植奖补申请表》,并提供户主(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专业合作社另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栽种花卉图片(远景及近景各一张,A4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

(二)贷款贴息

申请贷款贴息需填报《开远市2021年鲜切花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表》,并提供户主(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专业合作社另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已栽种花卉图片(远景及近景各一张,A4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借据回单或其他贷款到账凭证。

(三)新建冷库补助

填报《开远市2021年新建鲜花冷藏库补助申报表》,并提供户主(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专业合作社另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冷库图片(建前、建中、建后各一张,A4纸打印,彩色/黑白均可)。

、兑现方式

(一)种植补助在种植一个月后、新建冷库补助在冷库竣工后,由农户、村集体或经营主体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再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实地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申请人。

(二)贷款贴息由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户、村集体或经营主体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再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兑现。

(三)奖补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在奖补资金额度内,按照先报先补的原则进行奖补兑现,补完为止。若追加奖补资金额度则优先补助先报未补的经营主体、村集体及农户,若奖补资金结余则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市级财政。

七、实施时间

   2021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通过制定《开远市20212022年花卉产业扶持办法》,极大程度带动了经营主体、村集体及农户种花的积极性,鲜切花种植面积不断增加,开远花卉产业更具规模。

(二)催生了种植采收、分拣包装、经济中介等下游产业,吸纳务工人员,并且农户增加土地流转收入,实现了务工+地租双增收。花卉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更加巩固

(三)技术扶持让农户掌握种苗安全、花卉栽培、采后处理、基地管理、市场销售等技能,并且在政府的统筹支持下,能够实现有组织的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