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5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开政办发〔2022〕47号
发布日期
2022-09-22
信息名称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开远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远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开远发展从量变向质变转化的关键时期;是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后,全市消防救援事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开远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持续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红河州“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开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开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奠定的消防工作发展基础条件

  “十三五”期间,开远市按照既定目标任务,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州委、州政府和州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全市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火灾防控形势持续平稳,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迈上新台阶,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新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模式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和有恶劣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开远市实现“新型工业、生态宜居”,全力融入滇南中心城市和滇中城市群的战略布局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162起、死亡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86.0667万元,年均发生火灾32.4起、死亡0.4人、受伤0.2人、直接财产损失57.21万元。全市年均10万人口死亡率为0.062,年均GDP火灾损失均在《开远市“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约束性指标内,未发生重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整体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消防安全责任全面夯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重要和难点问题;每年市政府与全市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充分发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推动教体、民政、卫健、文旅等行业领域完成4家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全面推进农村“一委一办三员”机制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加强。

  ——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主线,开展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城中村、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电动自行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各类专项治理41次,对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州、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检查单位场所9980家(次),消除火灾隐患13870处,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庆典以及南博会、红河州成立60周年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有力净化了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公共消防设施不断完善。完成了全市城区和5个乡镇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率100%。所有安装供水管网的乡镇(街道)同步建设消火栓,解决不了供水管网的偏远地区,积极修建55个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整体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10日完成搬迁进驻。

  ——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持续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组建2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新增消防车5辆,配备各类器材装备1300余件(套),参加支队级跨区域实战拉动演练12次,制定10类灭火应急抢险救援预案,修订完善重点单位预案121家,3名消防救援指战员取得山岳绳索和急流救援技术国际资质,4名消防救援指战员实现舟艇驾驶持证上岗,圆满完成了“9.9”长沟电站救援、“9.24”溶洞救援、“12.02”施工工地工人钢筋“穿腿”事件,“9.22”君豪宾馆旁绞肉机绞手、“4.10”西城农贸市场火灾、“5.5、9.2”解化厂火灾、“6.21”腻落江油罐车火灾、25吨二甲醚罐车侧翻事故、“10.27”轿车翻入悬崖等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实战打赢能力得到有效检验。

  ——通信指挥能力明显增强。组建应急通信保障分队1支,完成了公安网向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平稳过渡,将指挥调度专网扩容至100兆,完成大队指挥中心和消防站通信室基础环境升级改造,实现指挥中心网络接入、音视频集成、信息汇聚能力全面提升;配备“动中通”卫星指挥车1辆,单兵图传4套(3G图传2套、4G图传2套),高清布控球2套,海事卫星电话2套,天通一号卫星电话2套,小型无人机2架,手持台55台(350M数字对讲机15台、常规手持40台),移动“和对讲”6台、电信“天翼对讲”终端4台、通信马甲4件、北斗有源终端1台,消防信息化科技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蓬勃发展。全市共组建派出所消防警组8个,12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分社区(村委会)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开远市田心村委会建成志愿消防队1支,配备消防车1辆;建成5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市委编办明确6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承担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责,配发农村消防车7辆,其中5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专职消防队员25人;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伍5支,确保队伍管理科学、发展稳定。

  ——消防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印制消防安全知识教材2万余册,全市中小学校实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在主流媒体开设消防专栏2个,社区、农村消防宣传栏78个,培训从业人员3万余人,制作发放《农村、社区、家庭、校园防火常识》宣传单、宣传海报5万余份,全面开展村村通“大喇叭”宣传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重点针对贫困群体开展进门入户宣传教育,营造了全民参与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安全风险形势研判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全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仍需巩固完善,“多元共治”的良性格局还没有完全构建。部分部门监管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消防安全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不健全,部分行业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都管”“都不管”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街道、乡镇层面,抓消防工作还缺少主动性,网格虚挂,有的甚至无人抓、无人管、无保障,“被消防、被安全”现象普遍。被动应付多、主动防控少,专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等情况依然存在,火灾隐患“存量”难减、“增量”难控的现实矛盾逐渐凸显,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消防工作压力传递不畅,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救援部门常处于“小马拉大车”的困境。

  ——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存在差距。市政消火栓损坏、圈占、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相对贫困的自然村应急救援力量和基础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有待完善;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产业园区数量骤增,消防队站建设步伐远远赶不上城市发展速度。

  ——社会火灾防控难度依然较大。随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不断增加,系统性、区域性火灾隐患逐渐涌现,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依然较多,居民家庭火灾高发、生产经营性企业火灾风险大、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低端场所和乡镇企业管控难度大等问题依然突出,防范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面临较大压力。特别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消防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呈现出问题新、难点多、先例少的特点。大量新型项目源头设计严重超规范,现有消防技术管理能力相对不足;面对多产权、多业态建筑消防安全,现行执法手段和人力、物力难以覆盖;面对全市注册的市场主体2万余户的监管指导任务,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还有待尝试和突破。

  ——综合救援能力存在差距。随着城市规模日渐扩张,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灾害事故的多样性、复杂性、放大性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开远属于老工业城市,相比其他行业的火灾,化工企业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更加严重,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威胁到现场人员和灭火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能任务,还存在综合素质不适应、专业人才匮乏等现实难点,科学指挥、专业处置、安全施救水平、装备建设等方面亟待加强,特别是一些“高、精、尖”装备未配备到位,部分执勤车辆超期服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量大质弱”,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有限。

  ——公共消防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全社会主动参与支持消防工作、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积极预防火灾风险的意识能力与现代社会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单位和个人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消防安全是消防救援部门一家的事,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无力。同时,消防安全纳入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的力度不均、效果不一,消防车通道被挤占、楼道堆物杂物、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情况比比皆是。一些市民群众“重维权、轻履责”的行为屡见不鲜,日常生产生活多以牺牲消防安全为代价,明知存在隐患、身处危险,依然心存侥幸,对火灾隐患视而不见、不督不改甚至督也难改,特别是老弱病残、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往往既是火灾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主要受害者。

  ——消防信息化科技化能力还需加强。尽管消防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全面构建“火灾防控多元共治、应急救援科学智能、队伍管理正规精细、数字化社会服务模式”的消防大数据体系上,建设成果距离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信息收集末端的信息化水平仍需提高,在提升数据采集、录入效率、加快数据流动、保证数据鲜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应急通信工作存在工作经验少、欠缺实操能力等问题,能力素质需要提升。

  ——火灾隐患存量仍然居高不下。快速城镇化带来了人民生活条件的提高,也带来了区域性火灾隐患,“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房等城市消防安全问题。开远市作为全州重要的能源、煤化工基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单位基数大,事故致灾性强,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通过调研评估,开远市“十四五”期间潜在火灾风险可分为五大项15类,其中低风险场所3类(有物业管理的新建多层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文物古建筑),中风险场所3类(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学校、医院),高风险场所5类(用于经营活动的民房、低端民办幼儿园、养老机构、城市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极高风险场所3类(低端商贸市场、旧货市场、仓储物流场所、大型化工企业),农村地区单独作为1类,主要反映出全市的消防安全现实状况,也折射出当前消防安全治理的短板。

  ——满足人民群众消防服务需求有差距。消防执法工作还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群众满意度亟待提升;消防宣传教育还缺乏精准度和针对性,公共消防宣传产品传播度不高,消防安全文化供给难以满足社会需要;消防科技攻关能力较弱,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不充分,还未把前沿消防科技和最新消防产品惠及人民群众。进入“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高效施救和更可持续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更高期待、更多需求,消防安全工作更需要俱应形势、适应变化、回应关切。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应当把握的发展机遇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消防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创造了新时代消防工作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消防公正文明执法、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优质消防宣传服务产生更高期待、提出更多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基层组织、社会公众将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蕴含着消防工作的发展新契机。对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发展新机遇,建设“数字开远”也必将带动消防工作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为重点,以培育消防应急产业和发展消防服务行业为突破口,以加快消防救援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为支撑点,着力构建服务保障开远市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安全体系,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面建设“文明开远、幸福之城”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州消防救援支队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系统观念。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一体、部门间协作高效的运转机制。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新要求,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深化改革、固强补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消防工作制度体系,稳固发展根基,补齐短板弱项,推动消防体制机制和执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坚持依法依规、共建共享。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完善消防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改进和创新消防治理手段,提升基层组织消防治理水平,实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消防治理同社会调节、人民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全面融入“数字开远”建设,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动消防科技自主创新,加快消防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为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具备与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法治体系,社会火灾防控治理水平全面提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不断增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成,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可控。年均10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06‰以下,年均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55以下,全市无重特大火灾故事发生。

  ——社会火灾防控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安全重点管控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有序,消防网格化管理与平安综合系统有机融合。到2025年底,主要行业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完成率、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消防站点建设布局符合城乡发展实际需求,新建道路市政管网和消火栓建设同步率达到100%,全市所有100户以上的村寨完成取水平台或储水设施等消防水源建设,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备。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队伍执勤训练改革纵深推进,应急救援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增强,应急通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指挥调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形势,“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日益凸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后勤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消防救援队伍训练设施、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配齐配强,高精尖车辆装备器材配比大幅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全方位提升。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升。拓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和覆盖面,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主题文化街等作用发挥明显;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宣传教育对象覆盖城乡,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达到80%以上,消防安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数字化消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物联网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行业信息数据同步共享,基础通信网络更加集约融合,“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断电、断路、断网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保持100%通达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深化消防法治体系建设

  一、全面宣贯消防法规制度

  (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云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进程,持续全面抓好“宣贯”工作。从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个人等角度出发,进一步规定社会各个群体和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义务,规范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行为,着力解决制约全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消防法治建设纳入依法治市总体部署,纳入开远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列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适时提请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到位。

  (三)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城乡消防规划工作,及时完善修订消防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同步规划消防工作内容,推进有关消防项目任务落实落地。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通过健全责任机制、定期督导考评、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不断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机构定期报告“双定期”机制,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研究1次消防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消防工作汇报。以提高风险防范针对性为重点,每年年初签订乡镇(街道)、行业部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持续深化消防工作考评在全市综合考评当中分值占比,坚持年度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情况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挂钩,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指挥棒”效应,督促各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动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难题。

  (五)修订市级、乡镇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根据人员变动及行业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推行实体化运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政府约谈、责任制联合考核和分别奖励、联合监管、联合督导、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责任事故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

  (六)教体、民政、文旅、卫健、住建、民宗等重点行业部门逐年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健全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推行“行业监管+综合监管”的共治机制,每年在共建共治、行业标准化管理方面取得突破。

专栏1  政府工作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工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化工行业规划和布局;指导督促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教体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等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应处治安拘留的消防违法行为,立案侦办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组织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和消防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消防部门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将消防规划相关内容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在城乡建设用地上合理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队(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村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制定工程建设规范以及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客运车站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

●文旅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行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会同自然资源、水务、林草、气象等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一发布灾情。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流通领域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电气产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质量违法行为;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信息通信管理机构负责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行业应急体系和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及管理,监督通信运营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通信畅通;指导网站、移动互联网媒体等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重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养老机构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卫健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重点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民宗、司法、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消防、融媒体中心、电力、金融监管等其他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七)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不断完成消防救援队伍、乡镇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和营房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满足灭火救援需求。持续深化重点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探索推行单位履职主动报告的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人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推动重点行业部门强化消防管理,规范和深化单位管理人培训工作,鼓励重点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探索推行信用管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机制。

  三、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八)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紧紧围绕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消防安全问题,推动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面清理消防执法领域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避免单位和个人提供能够通过部门交互获取的信息。实行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云南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云南省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和《云南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确保过罚相当、同案同罚,全面改善全市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四、强化消防工作责任追究

  (九)建立纪委监委、消防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以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和“一案三查”为工作原则,坚持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与事后追责相结合,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上级督办、约谈领导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针对消防安全履职不到位引发的火灾事故,严格执行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必要时,由纪委监委对相关部门以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让责任真正落地。通过责任追究,倒逼部门和个人重视消防工作,履行消防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十)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处置办法,对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火灾事故等级由各级政府授权或委托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调查,畅通涉火刑事案件调查移送渠道,强化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依法依纪追究火灾事故各方责任,适时向社会公布火灾调查结果,教育引导各乡镇(街道)、行业、单位自觉加强火灾防控工作。

  五、依法推进消防体制改革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密衔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制定出台财政预算、生活待遇、社会优待、科技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一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基本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

  (十二)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两严两准”)建设标准,在队伍管理教育、执勤训练战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向高层次发展。

第二节  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一、强化火灾风险评估

  (十三)统筹开展好城乡消防安全评估工作,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高风险场所着手,按照单位、区域到乡镇、行业的步骤,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实现火灾防控的精准化、合理化。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区、国家级重点镇(中和营镇)消防安全评估率达到100%,其他乡镇消防安全评估率超过60%,省级重点特色小镇、产业园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文物古建筑、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行业同步开展评估工作,并向社会、群众公开评估结果和隐患整治对策建议,实现火灾防控和隐患整治措施精准高效。

  二、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十四)组织对当前各类社会单位现状进行一次充分调研和分析研判,按照场所规模、风险大小,进一步明确监管模式和排查重点。各行业部门之间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隐患整治合力。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找准消防监督的切入点和重要环节,改变以往“地毯式”、“拉网式”大包大揽的监管模式,加强社会面消防安全的宏观防控,引入火灾风险评估机制,对单位进行评级分级,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数据库,以火灾高危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易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其他单位场所为重点,实施重点监管和指导;对其他单位根据场所类型和防控形势的变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行按比例抽查,对管理体系健全、诚信度高、危险度低的单位实行宏观监督,对管理体系不完善、诚信度较低、危险度较高的单位,实行严格监督。

  (十五)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镇化建设有力契机,依托政府现有基层网格化组织,建成并实体化运行有人有装备的基层消防网格管理体系。发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多元化组织,大力培育、整合微型消防站、警务站等社会应急力量,优化区域联防组织,实现“一点有火,多点调派”以及防消一体化的工作模式。

  (十六)健全隐患整治常态机制,结合全市火灾特点和经济发展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辨症施治”,推行精确化、区域化的分类治火。以整治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一批历史遗留隐患难题,杜绝新生重大火患。“十四五”时期,全市每年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按期整改销案。

  (十七)以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文物保护单位、老旧城区、城郊结合部(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自建房、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针对消防车通道、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车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完成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以防大火、控小火为目标,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以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小程序等科技手段,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目标上推进监管向服务转型,着重发挥政府引导、鼓励市场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在方式上推进监管由一元主体向多方治理转型,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三方合力监管;在逻辑上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发现,改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监管方式,整合监督检查职能。通过“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惩处机制,推动监管成果的反馈。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以外其他组织的监督作用,引导各类组织和主体自觉参与监督和协助政府监督。发挥社会媒体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社会媒体监督,一方面督促信息公开、规范执法、科学监管,另一方面畅通公众监督投诉渠道,通过互联网以及举报电话及时收集监管信息。

  (十八)健全完善各类体系制度,推行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在消防监督工作中的实践运用,提升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和消防安全评估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确保技术服务报告的社会价值和保障力度,全面加强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的信用惩戒力度,营造公正、透明、规范的服务市场。

  三、推进城市消防安全提质升级

  (十九)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托“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全防范体系、合理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入手,打造消防安全城市示范点。

  (二十)统筹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评级工作,结合单位、区域、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按照单位、区域、城市建成区三个层面,充分运用GIS和远程监控等信息技术手段,绘制城市消防安全风险分布图,采用消防安全“红、橙、黄、蓝”四色预警方式,每年对单位、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进行预警提示。

  (二十一)统筹严控消防安全源头关,完善企业涉消安全准入机制,发改、自然资源、教体、文旅、住建、工信、交通运输等负有行政许可职责的部门,对行政审批当中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对重大项目当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内容,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和从严审核,严防出现静态和源头性火灾隐患。

  (二十二)统筹抓好城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提升市政消防供水能力,在确保市政消火栓建设进度与城市建成区扩张进度同步进行的同时,对现有市政消火栓仍未覆盖的区域,做到快补旧账、不欠新账;每年定期对市政消火栓完好率开展排查,着力解决市政消火栓损坏、供水压力不足等问题,确保完好率不低于98%;完善城市天然水源取水口建设,将天然水源作为城市灭火救援用水辅助内容一并列入管理使用范围。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拓宽消防车通道,施划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合理建设回车场,同步开展停车场或停车位建设,规范和提升城市停车资源,从根源上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防止消防通道被堵塞和占用。

  (二十三)结合城市建成区扩张、产业园区建设、旅游景点规模提升等实际情况,以普通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为切入点,合理规划消防站点布局、统筹城乡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实现产业园区、重要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消防力量全覆盖。

  四、织密乡村消防治理网格

  (二十四)坚持把遏制农村亡人火灾高发态势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将农村消防综合治理有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从健全基层消防组织、突出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消防水源、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扩宽农村道路等方面入手,统筹推进乡村消防治理工作,全面推动乡村安全发展。

第三节  提升灾害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一、提高实战实训能力水平

  (二十五)优化执勤岗位练兵模式,加快灭火救援力量建设转型升级,优化作战编程模式,结合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山岳水域救援等难点,深化VR数字化预案编制应用,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预案和作战信息卡的制作调用;强化器材装备熟悉操作和加强灭火救援安全管控,加强实战演练,提升指战员对事故现场预判和作战行动能力。

专栏2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灾害事故救援演练计划

●年度综合救援演练:针对地震、洪涝、泥石流和各类火灾,选取年度灾害风险较大的灾种,按照应急响应预案,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涉灾部门配合,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开展不少于1次的综合救援演练。

●季度实战化演练:结合全市危化企业多的实际,针对每季度灾害事故形势和高风险区域,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

●经常性救援演练:针对全市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消防救援站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战演练,每月至少开展1次夜间演练。

●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救援演练:针对乡村、社区各类灾害事故风险点,全市各基层组织要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社区(村委会)微型消防站、街道应急专兼职人员,定期开展以灾害事故初期处置为主的救援演练,市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指导。

  二、建强消防救援专业力量

  (二十六)全面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全面建设特种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并按照建队要求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器材等,全面打造应急救援的“尖刀”和“拳头”力量。

专栏3  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布局

●针对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继续推进2支站级地震救援分队、2支地震前突分队建设,整合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专家和技术骨干资源,形成消防救援队伍主力攻坚、专家辅助决策的力量体系。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设1支市级化工灭火救援编队,与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相关单位、企业救援力量,共同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依托消防救援队伍建设1支市级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救援队,与公安、道路交通等救援力量共同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三、推进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建设

  (二十七)出台政策保障机制,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文员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企业依法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车辆装备,积极参与社会面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社区(村委会)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重点单位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村小组和社会单位建立志愿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四、提升指挥调度效能

  (二十八)对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地方分级指挥和应急队伍技术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相关要求,市政府承担应急救援分级指挥职责,统筹协调各方救援力量;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承担技术指挥职责,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务、气象、地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分级响应、联训联演等常态化机制。

专栏4  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地震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地震、住建、交通运输、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地震预警、地震速报、建筑坍塌评估、救援力量投送、应急通信保障等救援机制,确保第一时间调集地震应急救援力量,快速高效投入应急处置。

●洪涝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机制,建立灾区气象变化实时通报机制,在消防救援队伍与应急管理、水务、自然资源、气象、民政等部门之间,建立抗洪抢险、抽水排涝、搜救疏散、灾民安置等方面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有效应对洪涝灾害。

●建立山洪、泥石流灾害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灾害监测点测绘图像实时共享和大型挖掘设备临时集中调用机制,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在响应处置全过程的联动机制,确保形成应对处置山洪、泥石流的救援合力。

●建立旱灾救援响应机制:完善市级旱灾应急预案,健全消防救援队伍与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响应机制,建立消防救援队伍与住建部门环卫车辆交替接力运水供水机制,确保生活和农牧业用水安全。

  五、构建与灾害形势相适应的装备体系

  (二十九)聚焦“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优化车辆装备结构,加强特种攻坚车辆装备针对性配备,逐步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车辆装备体系。切实有效的配强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现场作业所需的专业性救援装备;配足道路交通事故、危化品事故救援中所需的专业性、特种性装备;超标准配备日常灭火救援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灭火药剂。有针对性的推进装备建设,把装备效能提升转化为队伍战斗力的提升,进一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合理规划、推动落实。

  六、创新应急救援职业化训练模式

  (三十)紧跟消防职业化发展方向,立足应急救援实战需要,积极参加消防救援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全市政府专职消防员100%持证上岗,鼓励具备能力的社会救援志愿组织积极参加应急救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救援分级测评。

第四节  提升创新发展支撑能力

  一、深化“智慧消防”建设

  (三十一)针对全市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实际情况,借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边缘AI计算等技术,以开远市“十四五”规划期间“智慧城市”建设为依托,结合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和消防管理实际情况,到“十四五”末,依托州级集中指挥控制中心,建成一个市级集中指挥分控制中心。

  二、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

  (三十二)构建坚强可靠的应急通信体系。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结构和布局,按标准配齐配强卫星电话、北斗有源终端、4G、5G单兵图传、音视频高清布控球、双光无人机、便携式电源、通信发电机、以及前突通信车、动中通卫星通信车等关键通信装备,与相关通信公司建立联勤响应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第五节  大力培塑消防安全文化

  一、扩大消防安全精准宣传覆盖面

  (三十三)依托全国“消防志愿者”注册平台,结合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推动发展不同类型消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活动,打造特色志愿队伍,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大众开展“我眼中的火焰蓝”公益作品征集活动,发动粉丝参与消防主题作品创作,并邀请获奖作者开展粉丝体验日活动,着力打造开远消防宣传特色品牌。

  (三十四)抓好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持续深化社区、农村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发动学校开展作文绘画竞赛、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和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四个一”活动,90%以上的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落实”。创建1个设置有消防科普教育馆(室)的消防安全示范学校,进一步提升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2023年、2025年分别开展1次居民消防安全知晓率抽样调查,城市、乡村消防安全知晓率分别不低于80%、70%。

  二、优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公共服务

  (三十五)建立线上与线下、政府与市场、专项与普及结合的消防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推进消防培训市场化进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市委市政府领导,行业部门、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7类人群培训。推广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线使用全覆盖。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深入推进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广场建设,推动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消防科普点。推广应用“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推进消防站、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向社会开放,为群众提供免费实践体验。建成1个消防文化广场、1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改造消防宣传车,搭载VR车载设备,结合“地摊经济”宣传工作经验组建流动科普教育基地,深入乡镇、村委会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现场宣讲和装备展示活动。

  三、推动消防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三十六)继续强化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力争在高端媒体重点栏目刊发精品稿件。继续与各级主流媒体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消防宣传合作机制,开办专栏、专版,报道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开展安全提示。高质量运营好开远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等新媒体,组织开展“三微”(微信、微博、微视)作品大赛评选。结合消防改革转制后职能任务和队伍性质变化实际,广泛宣传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策划做好新修订《云南省消防条例》、“放管服”新规政策、火灾防控工作特色亮点和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六节  夯实综合保障基础

  一、加强消防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七)实施优秀年轻干部“蓝焰英才”计划,启动消防员“橙才”计划,调整优化人才建设工作顶层设计,拓展延伸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专业人才建设内容和范围,整合内外优质资源,拓宽培育培训辐射面,建强成长展示平台,加快促进人才建设成果向实际战斗力转化,全面提高队伍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和输出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消防人才交流、轮岗跟班学习机制,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推动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党政干部挂职范围,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力突出、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消防骨干人才队伍。

  二、加强消防职业待遇和消防工作经费保障

  (三十八)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9号)要求,重点解决好消防救援指战员子女入学、落户迁户、看病就医、绩效奖励、家属随调、退休保障等难题。

  (三十九)将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指战员纳入全市党政表彰奖励体系,激励消防救援指战员忠诚履职、许党报国。在消防救援队伍执行重大任务安保、成功处置具有一定危险性、影响较大的灭火和抢险救援行动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进行相关表彰。

  (四十)做好其他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的配套保障工作,加大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投入,建立基层组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制度和乡镇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与应急救援任务物资损耗补偿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参与应急救援不幸牺牲的应依法评定为烈士、给予抚恤,因公受伤的要依法认定工伤、给予补偿。

第七节  重大项目

  一、小龙潭化工园区消防站建设

  (四十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和《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规定: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根据《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开远小龙潭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消防站规划,共规划公共消防站1个,按特勤消防站标准建设,“十四五”时期,同步建设小龙潭化工园区消防站。

  二、“智慧消防”及评估监测体系建设

  (四十二)依托省、州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全面采集辖区内各建筑物、各单位场所、各专职消防队伍的基础信息,立体呈现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状态,构建应急联动机制,实时推送设备故障、预警报警信息,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收到警报后能及时响应、救援力量全面参与、使火灾事故消灭在初期,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专栏5  消防大数据汇集工程

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为消防信息化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工信部门、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提供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有关数据。

●公安部门应当提供城市道路、治安和高点监控图像。

●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提供地质灾害监测点数据。

●住建部门应当提供建筑物基本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监测数据。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轨迹、高速公路监控图像。

●文旅部门应当提供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客流量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提供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信息等数据。

●应急部门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监测数据。

●气象部门应当提供气象监测实时数据。

●地震部门应当提供地震监测、预警数据。

●电力部门应当提供供电监测数据。

●燃气部门应当提供燃气监测数据。

●自来水管理部门应当提供市政消防管网和市政消火栓水压数据。

●铁路、公路监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提供客流量实时数据。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铁塔公司应当提供通信网络、基站监测数据与热力图等。

  (四十三)应急指挥调度。将消防救援站所涉的华平、宝利通视频指挥、卫星电话、4G/5G图传、无人机、布控球、北斗有源终端等有机融合,实现各类应急事件发生后的远程指挥中心与现场处置人员的快速互动,及时调配人员工作,及时了解事件现场情况,对事件处置级别进行调整,解决指挥中心与消防救援现场远程可视指挥调度需要。

  三、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四十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消防主体责任,结合开远实际,每半年对化工企业的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和应急预案、“两支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每年组织化工企业专职消防队轮训并集中约谈化工企业负责人。一是督促辖区化工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督促化工企业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督促化工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四是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四是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化工企业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五是全面推动“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模式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工作。

  (四十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全市范围内发生高层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巩固历年全市开展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掌握全市高层建筑基本情况,力争实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每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1年重点解决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2022年建立完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机制,到2025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专栏6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业部门职责

●住建部门严格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督促工程施工现场主体落实安全制度。

●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加强对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消防安全要素的规划审查。

●文旅部门依法加强高层建筑内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

●消防救援机构督促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产权、管理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民政、教体、卫健、工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四十六)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和减少物流仓储场所火灾事故为目标,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遏制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十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要求,明确细化重点单位管理达标建设具体内容和标准,督促重点单位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建立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项报告备案”、消防安全例会、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培训教育、疏散设施管理、设施器材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组织管理等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属于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2021年8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2022年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到2025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行业部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四十八)小单位、小场所隐患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惩治“三合一”、“多合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十九)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火灾规律和特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产业园区等各个环节和领域,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防雷防静电防爆措施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专职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执勤训练情况、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督促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责令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对因违法违章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健全消防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培训、演练,及时对油气管线、工艺装置、设施设备系统、防雷防静电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动火作业规程,加强自身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五十)特色小镇、旅游景点以及产业园区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全市特色小镇、旅游景点及产业园区建设情况,统筹推进消防站点同步建设,着力提升特色小镇、旅游景点及产业园区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开展特色小镇、旅游景点及产业园区消防安全评估,形成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规划建议,不断规范全市特色小镇、旅游景点及产业园区火灾风险防控能力。

  (五十一)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改造工程。将市政消火栓建设、老旧电缆线路改造、天然气入户管网维保等工作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和“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到2025年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条件大为改善。

  (五十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保障工程。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现状开展风险评级,采取“一点一策”工作模式,分别找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制定年度补建和隐患整治工作计划,落实整改任务。对“十四五”期间新建的安置点,全部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审核和施工验收,防止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五十三)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暨防范“小火亡人”综合治理。以遏制“小火亡人”事故为主要目标,通过着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健全长效机制,发动各部门、基层组织和自建房业主等广泛参与,聚焦易造成火灾亡人的重点群体,将临街门店特别是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风险。

  (五十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聘请第三方开展单位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对火灾形势特点、隐患矛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引发火灾事故的原因和发生规律,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火灾防控工作对策,形成具体的、常态化的、行之有效的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举措。

  四、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补短板

  (五十五)健全完善工作标准制度。从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政府检查考评、部门和人员职责等方面,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制度。相关工作制度环环紧扣,具备科学性、长效性和可操作,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能落实。

  (五十六)深化“一委一办三员”建设。成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情况,乡镇党政办、公安派出所、应急中心等与消防工作息息相关的机构为成员,下设专门的消防工作办公室,由乡镇级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任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实施实体化运转,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村、村小组设置消防协管员。

  (五十七)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所有行政村及30户以上的村小组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行政村及村小组微型消防站站长、副站长必须由本区域内消防协管员担任。装备配备标准为1台手抬机动泵、10具灭火器、10盘水带、2支水枪、2把消火栓扳手、2把火钩;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为6套战斗服、6顶头盔及6双消防水鞋;通信器材配备为外线电话1部,根据实际选配手持对讲机;有条件的地区可配备装载灭火器材装备的消防器材运输(巡逻)车辆。微型消防站队员主要负责对责任区火灾事故的扑救,在火灾高发期、重要时段和农忙季节,微型消防站队员配合消防协管员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宣讲教育活动。

  (五十八)突出消防水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消火栓建设以及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市政供水管网覆盖的地区,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100户以上村庄100%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内容,有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同步建设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村庄,设置消防水池或者改造池塘、水渠等水源,供水压力或流量不足的地区,设置消火栓接口。结合“村村通”工程,对农村地区不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道路进行及时扩宽,对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的区域,组织修建防火墙,定期组织供电部门对农村电气线路开展检查维护,对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五十九)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各行政村、村小组利用“大喇叭”每天定时进行防火常识广播宣传,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双语”广播;将消防安全常识编印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走村串寨开展宣传活动;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防震减灾、普法教育等活动,开展消防法律知识、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技能教育培训;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每半年对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协管员、微型消防站队员培训不少于1次。

  (六十)探索推进重点户安全关怀建设。组织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对辖区内独居老人、留守儿童、行动不便、贫困、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并登记造册;民政部门可适当提升特殊人群家庭房屋火灾财产保险额度,引导安装火灾独立报警装置;安排消防协管员每月对此类人群住户开展1次消防巡查、宣传和提示;协调安排一定的经费,帮助清理火灾可燃物,对户内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和规范,防止由于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

  (六十一)健全考评问责机制。将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责任状内容。每年对乡镇(街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形成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凡是发生较大以上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年终考核当中“一票否决”,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政绩考核、干部个人综合评价当中。

  五、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提升

  (六十二)各类文物保护建筑申报评级之前,应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基础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统筹考虑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周边火灾风险和隐患,防止外来火源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和威胁。2022年前完成国家级文物建筑、省级文物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国家级文物建筑、省级文物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省级以上文物古建筑实现火灾报警联网。2025年前按照文物“一项一策”的要求完善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基础设施。

  六、乡镇消防队建设

  (六十三)实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工程。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结合全市实际,开展新一轮达标创建,按照招收专兼职队员、开展营房营区建设、配齐消防救援装备、提高待遇保障的有关标准,实现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达标创建率全部达到100%。

  (六十四)着力解决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人员事业编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为业务骨干。

  七、消防救援装备建设

  (六十五)优化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逐步淘汰12年乃至服役时间更长的且安全系数不高的消防车,实行防护类、灭火类、侦检类、警戒类、救援类等装备器材对照标准“退补同步”。到2025年,全市所有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装备器材保持100%配备率和100%完好率。

  (六十六)加强指战员防护装备配备。配备一体化轻便高性能指战员个人防护装备、高精度信息通讯装备、新型轻重型防化装备等常规特种防护装备。按照特种灾害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分灾种分类别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100%达到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标准。

专栏7  特种灾害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工程

●针对高层、地下和商业综合体火灾扑救:重点配备举高类消防车、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消防车、大流量排烟消防车、大功率照明消防车和远距侦检、内攻搜救、搜救定位、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通信联络、消防机器人等车辆装备,提升攻坚灭火和专业处置能力。

●针对危化品事故灭火救援:重点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灭火机器人、干粉消防车、防化学洗消消防车、泡沫输转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车和激光测距仪、测温仪、有毒气体探测仪、隔热服、防化服、快速堵漏、动力关阀、消防机器人、移动遥控水炮等车辆装备,提升化工火灾事故攻坚打赢能力。

●针对建筑坍塌和地质地震灾害救援:重点配备越野性能优越的全地形消防运输车和人员搜寻定位、切割破拆、顶撑支护、生活保障、无人机航拍建模、卫星通信等车辆装备,提升复杂条件下精准探测、复合材料切割破拆、不同空间内安全支护、跨区域指挥调度和自我保障能力。

●针对抗洪抢险和水域救援:重点配备消防船(艇)、冲锋舟和水下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等舟艇装备,提升水面搜索、水下救捞、冰面救援能力。

●针对山岳救援:重点加强专业防护、搜索定位、远距通信、绳索救援、人员转运等装备配备,提升复杂山地环境下作业、全地形救援、不中断通信、全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针对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堰塞湖、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救援:加强侦检定位、高效破拆、搜寻救护、撑顶支护、挖掘清障、应急排涝、坝体消融、铲冰除雪、远程投送、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要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统筹推进,制定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跟踪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分解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推进落实。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二节  明确职责分工

  市政府定期召集消防、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掌握《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困难,按照进度严格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发改部门要将消防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自然资源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原则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消防设施纳入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消防用地;财政部门要将消防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节  实行督办考核

  加强对《规划》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日常跟踪和督促检查,将《规划》实施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年底对当年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定期督查《规划》执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曝光和严肃问责;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引导发动公众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形成关心、支持、参与《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每年检查1次实施情况,并向州政府专题报告全市消防工作及《规划》的落实情况。

第四节  严格执行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有效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完善评价机制,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消防救援工作的重要依据;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定期通报《规划》执行情况,切实保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五节  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规划》执行“黑名单”制度,对《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对有关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并对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建立《规划》执行公益诉讼检察机制,对《规划》项目任务推进迟缓或拒不执行,且涉及公益诉讼检察受理范围的,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规划》执行到位。

  附件:1.名词解释

  2.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消防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3.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4.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5.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规划表

  6.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能力规划表

  7.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水平规划表

  8.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规划表

  9.开远市“十四五”时期乡镇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规划表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消防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人为因素火灾发生率:是指因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违反安全规定和违反电器安装规定5项原因引起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比率。

  三、“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其他功能区的建筑,如:办公室、厨房等。

  四、“证照分离”: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

  五、“两严两准”:在中办、国办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明确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管理。

  六、消防岗位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消防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微型消防站:是指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街道、农村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建立的志愿消防队伍,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的目标。

  八、消防安全“十户联防”措施:是指在村民中指定消防联勤人员,以10户为单位定期轮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

  九、队伍编成:是指在执行应急救援任务中对参与任务的力量进行临时组合形成的有机整体。

  十、消防安全“明白人”:是指单位中掌握消防安全情况、懂消防安全管理、掌握消防安全技能、熟悉消防安全处置程序的人员。

  十一、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2018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时强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

  十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指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外,其他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单位或组织,例如: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

  十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

 

附件2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消防队站建设项目规划表

队站名称

类别

级别

投资匡算(万元)

建设时间

备注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乐白道消防救援站公寓楼及指挥中心

新建

385.52

2021-2022

 

小龙潭化工园区消防站

新建

特勤站

2021-2025

 

 

附件3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规划表

年度

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

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

灭火器材配备率

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率

全州消防车辆配备(单位:辆)

灭火类

举高类

专勤类

保障类

投资

匡算

(万元)

水罐车

泡沫车

压缩空气泡沫车

多剂联用车

高喷车

登高平台车

云梯车

抢险救援车

大功率排烟车

照明车

防化洗消车

核生化侦检车

通信指挥车

远程供水系统

保障车

自装卸式消防车

2021年

100%

100%

100%

100%

                                 

2022年

2

                             

220

2023年

           

1

                 

310

2024年

       

1

                     

340

2025年

1

           

1

               

220

  附件4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

合计

市政管网通达道路

建设计划(个)

老旧小区改造

补建计划(个)

古城古镇和特色小镇

补建计划(个)

产业园区补建计划(个)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补建计划(个)

总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总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总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总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总数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00

100

75

15

15

15

15

15

25

5

5

5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附件5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规划表

年度

全市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单位:件)

基本防护装备

特种防护装备

灭火器材

侦检器材

警戒器材

洗消器材

灭火药剂

水域救援装备

地质灾害救援装备

维稳器材

营地物资

防疫物资

投资

匡算

(万元)

2021年

208

118

5

0

0

0

0

0

0

0

0

4000

52.45

2022年

200

0

90

0

0

0

10t

30

0

0

0

2500

52

2023年

150

90

80

8

50

0

0

0

0

0

0

0

50

2024年

200

180

30

0

0

0

10t

0

0

0

0

0

55

2025年

150

120

30

0

0

0

0

10

0

0

0

0

40

 

附件6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能力规划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任务安排计划

备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00%乡、镇一级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明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乡、镇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全市30%行政村及村小组配备消防网格员,组织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全市60%行政村及村小组配备消防网格员,组织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全市80%行政村及村小组配备消防网格员,组织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全市100%行政村及村小组配备消防网格员,组织村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宣传、自我监督等群防群治工作。

 

2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队伍建设

全市20%的行政村和村小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全市40%的行政村和村小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全市60%的行政村和村小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全市80%的行政村和村小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全市100%的行政村和村小组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服务队,开展初期火灾扑救、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

快补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欠账

①同步推进需要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

②按照开远市“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开远市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步推动纳入编制的46个行政村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点、取水平台,配置消防器材;结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推动全市20%的100户以上村庄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③农村电网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达20%。

①同步推进需要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

②按照开远市“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开远市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步推动纳入编制的46个行政村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点、取水平台,配置消防器材;结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推动全市40%的100户以上村庄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③农村电网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达40%。

①同步推进需要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

②按照开远市“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开远市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步推动纳入编制的46个行政村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点、取水平台,配置消防器材;结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推动全市60%的100户以上村庄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③农村电网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达60%。

①同步推进需要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

②按照开远市“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开远市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步推动纳入编制的46个行政村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点、取水平台,配置消防器材;结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推动全市80%的100户以上村庄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③农村电网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达80%。

①同步推进需要铺设市政供水管网的乡、镇市政消火栓建设。

②按照开远市“十四五”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和开远市乡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同步推动纳入编制的46个行政村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点、取水平台,配置消防器材;结合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工作,推动全市100%的100户以上村庄完成取水平台或人工储水设施建设。

③农村电网安全提升改造完成率达100%。

 

4

统筹实施农村火灾隐患治理

严格落实每季度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形分析研判,部署开展对性专治;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宣传等工作,排查纠治显见性、普遍性的火灾患;依托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员落实“十户联防”措施,网格员轮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制定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用火用电、堆放柴草杂物的行为。

 

 

附件7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水平规划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任务安排计划

备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实施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和专项整治改造

活动

完成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勘查评估工作,同步开展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改造。

完成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整治改造。

 

2

大力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突出消防

安全隐患

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常态化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门、消防救机构联合会研判、联合检查、督导惩戒、信息共享、宣传培训等制度,不断防范化解文物保护单位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单位火突抗御能力。

 

3

优化改善文物保护单位公共消防

基础设施

完成国家级文物建筑、省级文物建筑的消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4

探索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

对文物保护单位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开展抽样调查、数据收集工作。

根据省工作进度,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组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并入省级平台开展试运行。

逐步完成州级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设备的数据接入,并正式投入使用。

 

5

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初期火灾

扑救工作

 

完成国家级文物建筑、省级文物建筑微型消防站建设;省级以上文物古建筑实现火灾报警联网

     

 

附件8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提高公众消防安全素质规划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年度任务安排计划

备注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建成1个州、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建成1个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

公共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建设

建成1处公共固定消防宣传阵地。

     

主要包括:消防主题公园、示范街、示范场所等。

3

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

消防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0.3%。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达1000人。

消防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0.5%。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达1500人。

消防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0.7%。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达2200人。

消防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0.9%。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达2900人。

消防志愿者数量不低于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5%。全市消防志愿者队伍达4800人。

 

4

行业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计划

完成30%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明白人”培训。

完成50%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明白人”培训。

完成70%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明白人”培训。

完成100%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明白人”培训。

 

5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

完成2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培训人数约25人。

完成4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培训人数约51人。

完成6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培训人数约76人。

完成8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培训人数约102人。

完成100%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计划培训人数约127人。

 

 

附件9

                     开远市“十四五”时期乡镇消防队达标建设任务规划表 

乡镇

乡镇消防队

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

乡镇志愿消防队

总数

名录

总数

名录

总数

名录

5

1

中和营镇

4

小龙潭镇、碑格乡、大庄乡、羊街乡

按照国家《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标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17号)和省委编办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要求建设乡镇消防队。

本表格“乡镇总数”不包含县(市)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数量。

一级乡镇队应达到:

1.车辆:至少1辆水罐消防车,1辆其他灭火消防车;

2.人员:专职队员不少于8人,总人数不少于15人,事业编制专职队员不少于2人;

3.营房库室:至少3个车位,每个车位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宜采用独立、单层或多层建筑自成一区(600-700平方米);

4.装备:

(1)每人1套个人防护装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应满足同一时间值班备勤人员每人一具,1台机动消防泵,3具干粉灭火器;(2)随车器材:直流水枪4支,多功能水枪2支、水带200-400米、其余器具不少于2套;(3)抢险救援器材:手持扩音器1个、警示牌1套、警示灯2个、警示带5盘、液压破拆工具组1套、无齿锯1具、过滤式呼吸机10具、绝缘钳2把、救生衣6件、救援支架1组、急救箱1个;(4)通信器材:根据各地实际配备。

5.机构属性: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

 

二级乡镇队应达到:

1.车辆:至少1辆水罐消防车,其他灭火消防车根据各地实际选配;

2.人员:专职队员不少于5人,总人数不少于10人,事业编制专职队员不少于1人;

3.营房库室:至少2个车位,每个车位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附设在单层或多层建筑自成一区(400-700平方米);

4.装备:

(1)每人1套个人防护装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应满足同一时间值班备勤人员每人一具,1台机动消防泵,3具干粉灭火器;

(2)随车器材:直流水枪4支,多功能水枪2支、水带200-400米、其余器具不少于2套;

(3)抢险救援器材:手持扩音器1个、警示牌1套、警示灯2个、警示带5盘、液压破拆工具组1套、无齿锯1具、过滤式呼吸机10具、绝缘钳2把、救生衣6件、救援支架1组、急救箱1个;(4)通信器材:根据各地实际配备。

5.机构属性: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

 

乡镇志愿消防队应达到:

1.车辆:至少1辆消防摩托,水罐车和其他灭火消防车根据各地实际选配;

2.人员:专职队员不少于2人,总人数不少于8人,事业编制专职队员不少于1人;

3.营房库室:至少1个车位,每个车位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附设在单层或多层建筑自成一区(300-500平方米);

4.装备:

(1)每人1套个人防护装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应满足同一时间值班备勤人员每人一具,1台机动消防泵,2具干粉灭火器;

(2)随车器材:根据车辆实际配备;

(3)抢险救援器材:手持扩音器1个、警示牌1套、警示灯2个、警示带5盘、液压破拆工具组1套、无齿锯1具、过滤式呼吸机10具、绝缘钳2把、救生衣6件、救援支架1组、急救箱1个;

(4)通信器材:根据各地实际配备。

5.机构属性:应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