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195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2-02
信息名称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灵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保障灵泉街道办事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开远市组织编制了《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并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批准文件 

  修改方案于2021年1月28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批准文号:红政复〔2021〕7号)同意。 

  二、规划修改的目的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灵泉街道办事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在不突破上级下达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前提下,通过对建设用地布局、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土地用途分区进行局部修改,把静态的土地规划编制与动态的管理相结合,从而促进灵泉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 

  三、规划修改的内容 

  1指标调入 

  (1)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地块:将项目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拟用地范围内的0.26公顷原规划农用地(其中旱地0.03公顷、园地0.20公顷和设施农用地0.03公顷)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镇用地;将用地范围内的0.05公顷原规划农用地(全部为林地)和1.27公顷其他土地(全部为自然保留地)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修改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城干村民委员会、西路村民委员会和三台铺村民委员会3个村委会,共4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200001-TR20200004),9个图斑,地块总面积为1.58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地块:将项目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拟用地范围内的1.65公顷原规划农用地(其中旱地0.75公顷、林地0.69公顷、农村道路0.08公顷和田坎0.13公顷)和0.35公顷其他土地(全部为自然保留地)修改为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中的特殊用地;修改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三台铺村民委员会1个村委会,共1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200005),6个图斑,地块总面积2.00公顷。 

  2指标调出 

  (1)灵泉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地块:将灵泉街道办事处0.28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地块恢复为基期年地类,修改为0.28公顷规划农用地(水田0.07公顷、园地0.12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09公顷)。修改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落云村民委员会和西路村民委员会2个村委会,共4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200005、TC20200006、TC20200008、TC20200009),7个图斑。 

  2)灵泉街道办事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地块:将灵泉街道办事处2.00公顷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地块恢复为基期年地类,修改为2.00公顷规划农用地(水田0.44公顷、旱地0.55公顷、林地0.11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90公顷)。修改涉及灵泉街道办事处城干村民委员会1个村委会,共1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200007),5个图斑。 

  3)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地块:将乐白道街道办事处近期无项目安排的1.17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地块恢复为基期年地类,修改为1.17公顷规划农用地(水田0.27公顷、园地0.23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67公顷)。修改涉及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新寨村民委员会、乐白道村民委员会、田心村民委员会、仁者村民委员会和旧寨村民委员会5个村委会,共11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200001—TC20200004、TC20200010—TC20200016),13个图斑。 

  4碑格乡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地块:将碑格乡近期无项目安排的0.13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地块恢复为基期年地类,修改为0.11公顷规划农用地(旱地0.07公顷、林地0.03公顷和其他农用地0.01公顷)和0.02公顷其他土地(全部为自然保留地)修改涉及碑格乡碑格村民委员会1个村委会,共5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200017—TC20200021),6个图斑。 

  四、规划修改的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经规划修改后灵泉街道办事处各项约束性指标仍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一)对规划指标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通过对本街道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布局调整和使用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碑格乡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以保障灵泉街道办事处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规划修改后,灵泉街道办事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30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同时,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减小1.17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碑格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减小0.13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从全市角度考虑,规划修改后全市上级下达指标未发生变化。 

  (二)对规划目标影响 

  规划修改后,灵泉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增加0.2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小0.3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减小0.28公顷,其余规划目标保持不变。 

  规划修改后,乐白道街道办事处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增加0.2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减小1.1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小1.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小1.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减小0.27公顷,其余规划目标保持不变。 

  规划修改后,碑格乡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增加0.0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减小0.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小0.1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减小0.07公顷,其余规划目标保持不变。 

  从全市角度考虑,规划修改后全市规划目标中耕地保有量增加0.6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0.17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小1.6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减小0.62公顷。 

  经规划修改后与上级下达指标对比分析,至2020年,灵泉街道办事处、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碑格乡各项约束指标仍满足上级下达指标要求。 

  本次规划修改总体上既保障了灵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也落实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修改方案有利于促进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充分体现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规划修改后灵泉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将得到较大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将会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 

  五、公告期 

  公告期为2021年22日至2021年2月8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修改方案》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期满,若无异议,《修改方案》将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