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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278
发布机构: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著录日期:2023-07-18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701000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为农村经济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良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基础设施持续完善。路网建设畅通乡村发展动脉。环集镇道路全面提档升级,中碑公路完成改造扩建,下米者至呆果进村道路全面完成硬化,阿尼黑、鱼呢坡进村道路改扩建基本完成,全乡所有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率实现100%全覆盖,通行条件全面改善。架吉、阿枯、尾所左等村的产业机耕路得到进一步改善,产业发展便利程度不断提升。水网建设激活乡村发展源泉。持续实施“千塘万窖”工程,新建水塘36个、修缮5个,增加农业生产用水蓄积量4.1万立方米;建设沾水地千方水池及附属管网,助力烟后产业发展;完善左西果人饮水管网工程和尾所左、落坡洞上寨抗旱应急工程,人饮和抗旱应急得到更好保障。完成乡防雹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2.乡村振兴全面提速。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共完成粮食作物面积45480亩,产量18529吨;畜禽生产平稳健康,生猪存栏19785头,出栏12547头,大牲畜存栏8915(头、匹),出栏4728(头、匹),羊存栏13251只,出栏7465只,禽类存栏42531只,出栏21382只。同时作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文章,为保障粮食安全打牢基础。小寨片区200余亩土地整治项目竣工,妈依、他冲片区2000余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持续抓好传统支柱产业。完成4600亩烤烟移栽和12400担收购任务;积极开展藠头“两品一标”认证工作,目前已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审批;联合红河学院实施藠头测土配方、提纯复壮、绿色防控,助力产业提质增效;藠头分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农业产值1000余万元,加工产值1800余万元,年内拉动村民就地就近务工2万余人次,创造务工收入300余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藠头产业化发展初具雏形。多元发展助力村集体经济提档加速。积极争取村集体经济打捆帮扶项目,小寨、下米者、架吉、鲁姑母、落坡洞5个村委会被列入2022年开远市组织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全乡6个行政村年内实现5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其中碑格、架吉、鲁姑母、落坡洞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跃升至10万元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通过抓产业、稳就业、保政策,稳定收入来源、拓宽增收路子,全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同比增长15.74%。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核实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乡政务服务中心平均办件时长压缩至18分钟以内。抓实“千名干部联万企”工作,践行好“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全力服务市场主体。 

  3.乡村面貌不断改善。坚持规划先行。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完成架吉、鲁姑母、落坡洞3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以碑格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商贸中心建设、碑格新村提升改造为突破点,带动集镇建设,以集镇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启动集中整治私搭乱建和小广告清理行动,改善集镇面貌,稳步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实施“绿美碑格”建设行动。依托苗木一体化项目,启动集镇公园建设和面山美化行动;持续实施架吉、妈达、尾朵朵、小寨等光亮工程,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照亮群众、温暖民心,村庄品位不断提升。建立健全村庄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和清扫保洁制度。做好乡村公益性保洁员使用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教育农户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持续推进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进一步实现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全力巩固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档成果。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新建左西果、奋途、鲁姑母等村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公厕7座,新建卫生户厕45座、整改458座,不断提升群众生活便利度,全乡乡村面貌转变成效显著,全市乡镇规范化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乡召开,架吉、沾水地村获评省级美丽村庄,尾所左、妈达、尾朵朵村通过州级美丽村庄实地核查,左美果村被认定为州级绿美村庄。 

  4.生态质量持续提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林果上山、石漠化治理等项目,对碑羊公路左美果至碑格段、大马公路阿候至鲁姑母段沿线进行点状式石漠化治理,年内完成造林3000亩,森林抚育6000余亩,打造“人大代表林”1座。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对阿优、鲁姑母两个水库实施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程,现已完成库区道路安全防护栏建设和红线内的植树造林工作,完成鲁姑母水库周边养殖场拆除工作,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认真落实河(湖)长和林长制。市、乡、村三级河长巡河(库)255次,集中开展“清河(库)行动”1次;建立市、乡、村三级林长队伍,全乡17名林长共巡林106次。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碑格、落坡洞、下米者3个行政村被评为云南省第三批省级森林乡村,至此,全乡6个行政村均进入省级森林乡村行列。 

  5.社会事业全面改善。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永远的奋斗目标,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重点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用好民政政策,为民生兜牢网底。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坚持就业优先,有效挖掘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实施就业培训全覆盖计划,建立人才优化配置体系,促进乡村居民充分就业,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保障稳岗就业,长期固定转移就业2200人。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5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做好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拥军优属等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切实服务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抓好文化教育卫生工作。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对开八中、碑格中心校的支持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持续稳定100%。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大力支持碑格卫生院建设抗原检测室、核酸采样点等,积极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扎实做好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1件文物实施保护。 

  6.社会治理管控有序。抓实抓细疫情防控。我们科学应对、精准防控,从严从实把好外防输入关口,截至2022年11月底均未发生疫情,上级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我们积极做好群众的引导工作,特别是在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过渡期,我们紧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同时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全乡18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8348人,接种率100.78%、60岁以上人群共接种1882人,接种率95.44%。抓好抓牢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过程,作为平安法治建设和文明道德建设的重要评价标准,有效防范外来传教和其他非法宗教活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训基地1个,统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碑格村获评“第四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抓常抓紧安全生产。加大对关闭矿山的检查、巡查力度,随时监控私挖盗采动态,人工填埋被雨水冲开煤窑20余口,封填3处原合法煤矿进洞盗铁洞口。对辖区内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烟花爆竹零售点等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20条。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辖区内公路的检查、巡查及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0余处。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值班制,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抓好食品安全,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抓严抓准社会治安。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对辖区内社会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判,结合“平安碑格”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共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75次,排查出矛盾纠纷及隐患65件,全部化解完毕。强化重点人员稳控,严格落实一群体一方案、一人一方案的工作措施。常态化抓好缉枪治爆工作,成效显著。持续加强“法治碑格”建设,小寨村委会经复核保留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乡6个村委会均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 

  7.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政府履职的根本保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乡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乡人大依法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74件人大建议全部办结。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决策水平和效能持续提升,100%做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扎实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彻落实“135”工作机制,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全力推动政府工作提质增效,提升服务效能。 

  此外,档案、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科协、保密、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碑格乡财政所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7.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碑格乡党委、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碑格乡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碑格乡设置6个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5,985,54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85,543.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055,161.47元,下降14.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55,161.47元,下降14.4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5,985,543.39元。其中:基本支出16,301,331.58元,占总支出的45.30%;项目支出19,684,211.81元,占总支出的54.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93,750.05元,下降17.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7,891.95元,下降5.50%;项目支出减少6,645,858.10元,下降25.2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01,331.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90,827.18元,占基本支出的80.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10,504.40元,占基本支出的19.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84,211.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905,719.3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2年财政专项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0,472,591.33元; 

  2.2022年乡政府开展项目资金支出9,211,620.4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04,31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0%。与上年相比减少7,974,974.05元,下降20.10%,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8,50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个人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方面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方面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方面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7,76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61,02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2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74,14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5,330,351.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专项衔接资金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公路养护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7,6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71,65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个人补助支出。 

    23.其他(类)支出4,98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900.00元,支出决算为56,55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558.4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900.00元,支出决算为56,55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58.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356.08元,下降43.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356.08元,下降43.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9,906.03元,减少69,755.93元,下降2.38%,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资产总额13,712,576.06元,其中,流动资产4,678,138.44元,固定资产9,013,231.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20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0,822.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4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1,149.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99,999.5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1,139.5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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