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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56
发布机构: 开远市财政局
著录日期:2023-04-27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全市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办理中央、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与各乡镇(街道)间事权和支出责任。

  (4)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9)负责制定开远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

  (15)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开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开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市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开远市财政局设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法规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源建设科、国有企业资本管理运营科、国有企业党群科、国有企业管理考核科、金融合作科、金融稳定科、财务监督管理科、组织人事科、非税收入管理局(下设征管科、票据管理科)。

  (2)人员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34人。截至目前,在职实有66人,退休人员 48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是始终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9,426万元。二是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跨部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保障专项治理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省级重点检查发现问题14个,自查发现问题3个,8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毕。全市涉及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的30个项目,全州第一家完成上线工作,通过平台成功发放168,871人次,发放金额4,121万元。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增强经济建设财力保障。立足“六稳”“六保”、“六个大抓”、开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央和省州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申报等方向谋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稳经济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稳开稳走向好发展。市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前期费3,000万元,招商奖补及企业扶持资金4,839万元。全年争取各类资金306,727万元,其中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资金59,056万元;申报专项债券项目48个,获批7个、资金15.12亿元。

  (三)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助力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一是研究出台了《开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减税降费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五个文件,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27,947万元,新增减税6,634万元,降费9,83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方面降费8,619.3万元,政府性基金及行政性收费等费用方面降费1212.3万元)。二是用活“降、缓、返、补”政策,筑牢稳定和扩大就业根基。全年企业养老保险降费4,460万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负902万元,申请缓缴费1,21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金额534万元,工伤保险缓缴保费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缓缴保费666万元),支付稳岗返还资金632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2万元。三是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年共减免房租3,600万元。四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50万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676.4万元,扶持569户,带动(吸纳)就业1,621人。

  (四)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严格落实“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牢牢把“三保”支出控制在预算盘子内。全年民生支出完成262,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4%。“三保”支出完成189,455万元。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9,136万元。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严格预算项目审核,削减部门不符合零基预算导向资金,不断优化财政资金投向,保障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增强财政统筹平衡能力。2022年,审减各单位申报项目支出资金141,381万元。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全市160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着力构建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进行分配下达资金62,622万元,导入和分配率为100%。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获全州第四名。将全市160个单位、374个项目支出172,331万元全面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做到了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四是抓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公务员绩效奖发放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落到实处。五是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宣传工作,做好财政票据调运保供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财政票据年检工作。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一是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成立了开远市财政局“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续签法律顾问,按约定支付费用,为财政经济工作保驾护航。2022年,开展法规宣传24次、普及法规13个,法规知识问答10次、参加人员1742人(次)。二是抓好财政运行、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和“财政质量年”行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财经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7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印发《开远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有关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问题14个,金额30,823万元,已经整改完毕。三是构建“制度+科技”、“人防+技防”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切实加强资金监控。全年预警监控授权支付175,538笔,金额279,021万元,发现问题10,313笔,金额127,420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全市意向公开率为96.3%;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支付政府采购合同款项,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履约率为85.6%;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有效提升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无障碍沟通交流的服务水平,红河州第二家政采云实体店—开远市政采云实体店成立开业。五是深入推进预算单位财务联审。全年完成23,149笔、262,531万元经费支出审核。同时,对各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联审情况进行反馈座谈46次,指导和督促内部控制建设,织密财政资金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护网。

  (七)改进会计管理工作,提升会计服务经济效能。一是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第三方评价报告应用督导,被评价的6个单位,已经完成第三方评价报告应用整改。二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指导全市1238人完成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2,203名会计人员参加小微企业会计实务视频培训和159个单位220名有关人员参加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视频培训。三是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完成5家小微企业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办理2家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备案审核,对4家代理记账机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代理记账行业“有照无证”经营行为8家,开展7个乡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八)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抓实抓牢各项防控工作。一是压实国家安全工作,落实维护国家安全责任。加强对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等领域风险研判工作,2022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安全工作4次,报送国家安全风险研判报告12次,及时对出现的风险点进行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年偿还到期债券本息2.76亿元,化解隐性债务4.03亿元;完成到期债券置换2.56亿元。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开展金融领域风险监管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新金融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加强对风险公司的监测预警,确保金融行业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2022年,按照《开远市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完成了融和公司、兴远公司、博康公司三大集团公司业务板块重组整合。二是开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检查。聘请第三方对开远市融和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重点检查,督导52家公司及时整改反馈问题。三是不断健全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市国资局印发了《开远市市属国有集团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开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管理,推动公司合规经营。

  (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障财政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认真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党组会议11次,党组研究党建工作8次。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机关一、二支部和退休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健全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全面压紧压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四是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决守住思想文化安全底线,全年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4次。五是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为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2022年,推荐副科级干部1名,任用中层干部14名,调整干部工作岗位6名,调入干部6名,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六是坚持党建引领、群团助力,注重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开展了“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和职工运动会,以及社区治理、平安斑马线志愿服务、“爱心圆梦”“99公益捐款”等系列惠民助民活动。七是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在基层党建“零距离”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挂联解化社区2300户,收集到意见建议或困难问题23条。在开展“千名干部联万企”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走访了486个市场主体,收集到意见建议或困难问题243条,已解决或答复240个。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整体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全省老工业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市。2、抓住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两大引擎”,突出财政支持重点。3、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4、落实好财税扶持政策。5、支持“三农”发展。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7、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9、严格管理财政支出。10、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从基础上筑牢资金安全防线。11、全面实施绩效管理。12、强化政府性债务风。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2022年初由财务监督管理科牵头,各科室整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交由财务监督管理科汇总后上报财政部门审批。根据财政部门的批复按照既定目标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对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执行进行跟踪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并将有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

  3.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

  (五)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根据国家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本部门实际制定项目资金部门管理办法: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严格监管原则。二是工作职责,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及审批落实情况,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完面专项资金的检查、验收和评估工作。三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驵织实施,负责按照请有关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价和验收,负责配合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的栓查、验收和评价工作。财务负责专项资金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项账单独立核算,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有关单位接受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五是实施文件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资金统一管控,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率。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160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81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05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3.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487.44万元,包括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103.94万元,财政绩效评价经费120万元,财政事业专项经费159万,金融办工作经费2万元,开远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第三方评价经费30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72.5万元。

  (二)2022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1640.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6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35.5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总支出1640.14万元,支付进度为100%。其中:项目实际收入407.24万元,支出407.2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1)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0.73万元,较年初预算1.5万元,下降48.67%。较上年增加5.34%。主要原因是因为接待惠农补贴专项督导工作等致使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2021年有所增加。

  (2)2022年无会议费支出。

  (3)2022年培训费支出0.2万元,较上年减少92.13%

  (四)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节支增效理念,经费由财务统一管理,资金使用负责人按经费开支范围经手相关报销凭证,收集整理完成后交财务审核。经费的报销需有正规发票作为原始单据,由经手人、部门领导、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到财务室报销。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部门资金开支标准,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的编制和安排预算,规范管理,严格审批经费支出明细,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三、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2年设定绩效指标57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提高各项资金使用率,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可持续影响:财政政策宣传持续发挥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全市预算单位、群众和内部干部职工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较高。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设定2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0条、质量指标5条、时效指标4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满足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升级、网络建设、安全管理、系统运维需要,适应新形势下财政信息化管理要求。

  2.财政绩效评价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绩效评价经费支出设定2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6条、质量指标7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财政事业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财政事业专项经费支出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财政队伍,满足新形势下财税体制改革各项业务需要。

  4.金融办工作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金融办工作经费支出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推动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化解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开远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第三方评价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开远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第三方评价经费支出设定19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通过连续三年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与实施第三方评价,推广好的做法或取得成效,提供可借鉴参考的建立与实施方法措施,建立健全开远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提高单位内部控制能力和水平,科学决策能力,为单位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完整、系统、科学、规范的内控体系,实现廉洁高效的内控体系。

  6.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程度及预期完成情况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支出设定9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能够完成项目年度目标: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促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我市辖区内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应及时完成清算业务。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信息化建设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绩效评价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财政事业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金融办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

  开远市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第三方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结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可细化分解,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和资金需求方案。

  (二)根据经批复的年初预算资金,相关牵头科室开展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财务监督管理科主动与项目牵头科室采集项目目标的完成数据,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汇总,并进一步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完整性,通过汇总、核实、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资金支出情况和效果,分析单位履职和内部管理与绩效目标有无偏离。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按照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结合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制定可细化分解,可量化的具体工作任务、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和资金需求方案。

  (二)根据经批复的年初预算资金,相关牵头科室开展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三)财务监督管理科主动与项目牵头科室采集项目目标的完成数据,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汇总,并进一步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项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费用支出的完整性,通过汇总、核实、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了解各项项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资金支出情况和效果,分析单位履职和内部管理与绩效目标有无偏离。

  七、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制定绩效目标管理时应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绩效目标编制可考核的量化和细化绩效指标;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每年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评价,重点评价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所需资金的合理性,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遴选排序、安排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绩效过程管理。要完善绩效目标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和分析绩效运行信息,及时掌握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期效果。

 

 

开远市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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