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执行道路交通警卫任务;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事)件;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和特点,及时提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参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竣工投入使用的验收工作;负责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理,实施机动车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驾驶人的考试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和客货运企业的源头管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 3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33辆。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为牵引,开展隐患歼灭、秩序净化、信息制导、宣传攻势、协同共治“五大硬仗”,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的治理攻坚,推动四个“十百千”工程实施,突出醉驾醉驾查处、货车非法改装整治、面包车摩托车治理,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总量,全力防控较大事故,有效维护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在2021年的工作基础上,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继续开展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的各项源头管理、隐患治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规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我市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贡献。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单位依据《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主要绩效目标。同时,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一是确定监控重点。侧重于将“三公”经费及专项经费收支纳入绩效运行重点监控范围;二是明确监控内容。从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专项经费收支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明确预算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要点;三是建立定期报送制度。相关科室每季度按照明确的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要点报送相关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市财政局;四是及时督促整改。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管领导督促各科室结合绩效评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促进各科室按照年度计划实现绩效目标。
(五)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的有关精神,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已建成适合本单位的内控制度。由装财中队牵头,各中队合力推进内控工作,大队行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中队等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促进内部控制落实到位。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的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219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42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981.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8.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60万元,全部为战时伙食补助项目60万元。
(二)2022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3739.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726.8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本年总支出3739.86万元,支付进度为100%。其中:项目实际收入1497.56万元,支出1497.56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
年初结转结余 |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
已使用资金 |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
资金使用率 |
项目1-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
0 |
1098.31 |
1098.31 |
0 |
100% |
项目2-战时伙食保障经费 |
0 |
60 |
60 |
0 |
100% |
项目3-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资金 |
0 |
29 |
29 |
0 |
100% |
项目4-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资金 |
0 |
63 |
63 |
0 |
100% |
项目5-中和营交警中队办公场所建设等专项资金 |
0 |
75 |
75 |
0 |
100% |
项目6-智慧斑马线建设经费 |
0 |
15 |
15 |
0 |
100% |
项目7-创文工作经费 |
0 |
3 |
3 |
0 |
100% |
项目8-2021战时伙食保障(增加)经费 |
0 |
20 |
20 |
0 |
100% |
项目9-2021政法转移支付市级保障专项资金 |
0 |
81.58 |
81.58 |
0 |
100% |
项目10-2021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结余补助资金 |
0 |
42.68 |
42.68 |
0 |
100% |
合计 |
0 |
1487.57 |
1487.57 |
0 |
100% |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2022年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70.9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17万元,完成预算的7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3.17万元,购置车辆3辆。购置车辆原因为公务用车因使用年限长,各种机件老化严重,车况差,维修费用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已经不能适应我大队日常工作需求,在不增加车辆编制的情况下,报废车辆3辆,购置车辆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3辆。主要用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规范开支”的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罚没款由当事人到银行缴交,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财政管理部门规定时限上缴。二是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对支出实报实销。中队按收费项目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应按规定及时全部归集到大队开设的专门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坐支。三是各中队安排 “内勤”一名,负责本中队收支票据的汇集、分类、报销,票据的签领、管理、使用、核销由使用人直接和装财中队负责票据管理人进行对接和核销。大队装财部门负责大队所有资产的登记、管理;各类财务收支单据的“经办人”“证明人”对单据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各中队中队长和分管大队领导对收支业务有审核责任。四是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下至上逐级审批。除人员经费、水电费、办公耗材、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食堂保障经费等日常支出外,临时性增加的支出项目,按照“三重一大”要求书面报批。3万元以下由大队长直接审批,3万元以上报市交警队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3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需事前由市交警队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开展,完成后由市交警队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付款事宜。
三、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20条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0条、质量指标7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19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3条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指标0条、生态效益0条、社会效益2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3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2条满意度指标,全部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2条。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未完成1条,具体情况为: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开展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检查≥430次,实际全年完成363次,未完成的原因为人员保障不足,疫情防控、各类专项行动整治等抽调人员,未完成走访。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1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10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2.项目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战时伙食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9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3.项目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1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8条,其中:质量指标中的预算资金使用率未达标,扣除5分;成本指标中的资金成本未达标,扣除5分,项目自评得分90分。
4.项目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6条,其中:质量指标中的预算资金使用率未达标,扣除5分;成本指标中的资金成本未达标,扣除5分,项目自评得分90分。
5.项目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中和营交警中队办公场所建设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8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8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6.项目6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智慧斑马线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9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7.项目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7条绩效指标,其中:质量指标1、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7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8.项目8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战时伙食保障(增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1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9条,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9.项目9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政法转移支付市级保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条、质量指标3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10条,其中:成本指标中的资金成本未达标,扣除1.25分,项目自评得分98.75分。
10.项目1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结余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项目设定1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条、质量指标2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9条,其中:成本指标中的资金成本未达标,扣除2分,项目自评得分98分。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02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9绩效自评得分98.75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0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高度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明确各职能中队的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中队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二是科学制定目标体系,完善以量化指标为主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强法制、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三是细化收入预测,分解落实财政任务指标,确保应收尽收,严格编制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科学配置财政资金,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评价,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预算编制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管理的起点,对整个单位的业务开展来说非常重要,整个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预算管理的水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具有决定性影响,这项工作要求很高,在今后的管理中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科学。
七、整改措施及建议
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根据云财行[2009]464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分类别按责任负担。市级财政负担部分2022年未保障,造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的预算资金使用率、资金成本等指标不达标,对单位自评结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