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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01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著录日期:2023-07-24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601000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保险政策和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7、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红河州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指导、督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承担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服务扩大就业。紧紧围绕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聚焦开远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线下通过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岗位推荐等方式,线上通过“抖音号”“掌上就业小程序”等新媒体方式将就业服务和岗位推送到户到人,积极稳定和扩大就业。2022年,举办企业用工招聘会15场,开发就业岗位33092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108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04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3%,有效地控制在4.2%以内。    

  2.聚焦重点群体助推乡村振兴。制定下发《开远市低收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扩就业促增收”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低收入脱贫人口扩就业促增收,健全“政、企、村”三方联动就业促进机制。2022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7498,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1841人。累计创建就业扶贫基地(车间)26个,吸纳城乡居民就业3877人,发放补助资金31.67万元。开发94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发放补贴资金708.94万元。落实就业增收措施,发放省外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就业务工补助、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资金130.2万元。 

  3.抓实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广泛组织城乡各类人员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结合开远重点产业园区发展需要,深化“政、校、企”合作机制。2022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12期3846人。 

  4.抓好创业扶持带动就业。紧紧围绕开远以产业转型带动城市转型的总体规划,加大创业引导、创业培训、创业贷款扶持力度,优化创业环境。2022年,全市扶持创业569人,发放贷款9550万元,带动(吸纳)就业2772人。  

  5.深入落实减税降费、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措施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对受疫情影响的特困行业,实行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2022年,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费4500.2万元、失业保险费902.2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880人650.16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342人76.74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返还632.4万元,惠及职工1.36万人;办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562.3万元。2022年,泸江社区被国家人社部认定为“第五批充分就业社区”。 

  6.招引并重,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在全国范围内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开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2022年,结合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情况,引进各类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3名,为36名高学历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才公寓。 

  7.创新举措,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事业单位岗位核准、人员聘用岗位审核。2022年,共审核批准变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1016人,完成教师岗位晋升聘用审核649人。 

  8.积极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2022年,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7626人,年度指标完成率100.02%,实现扩面新增4326人;工伤保险参保31215人,完成率100.01%;失业保险参保28340人,完成率100.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5819人,完成率100.87%。 

  9.逐步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2022年,发放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16214人3726.51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386人868.5万元。 

  10.扎实开展社会保障“一卡通”专项工作。根据《红河州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工作方案》和上级社会保障卡清理核查工作安排部署,保障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进卡、应发尽发工作落地见效。2022年,已制社会保障卡310871张,激活金融功能社保卡227274张,激活率为73.11%。惠民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应制卡88651人,已制88589人,制卡率99.93%,已激活社保卡86836张,激活率98.02%。 

  11.政企联动推共享,着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加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2022年,为337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430.26万元;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0件,时限内结案率100%,涉及金额348.22万元;加强各部门间协同配合,化解矛盾纠纷507件,涉及金额948.4万元;共办理31个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422.37万元;充分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2年,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评“云南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通报表扬。 

  12.抓实下沉一线,促进作风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制定《“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上门服务保就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全市各部门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印发关于《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干部挂联企业名单》,将我市各大园区、规上企业按区域实施人社局领导干部直接挂包负责机制,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为推动开远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2022年,组织集中学习研讨51次,组织干部职工遍访企业2485户次,第一轮收集人社领域问题131个,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13.抓实精神文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人社系统“日日学、月月比”岗位大练兵。结合“数字开远”探索实施“数字人社”便民服务机制,通过“人社快办”、“一窗多办”、“网上办”等措施,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业务经办做到“简”上更“减”、“变”中更“便”、“有”上更“优”。2022年,作为唯一推荐单位,被红河州人社局推荐参与评选“全国人力资源系统先进单位”、“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人事财务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法制监察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4.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开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4.开远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561,785.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561,785.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849,907.01元,增长19.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849,907.01元,增长19.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上级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739,139.47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61,819.50元,占总支出的83.11%;项目支出36,277,319.97元,占总支出的16.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793,502.70元,增长14.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95,591.09元,增长34.01%;项目支出减少17,502,088.39元,下降32.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财政拨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上级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461,819.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422,250.47元,占基本支出的99.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9,569.03元,占基本支出的0.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77,319.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79,234.6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安排人社局2022年办公经费86,900元;2022年运转经费74,388.09元;劳动监察专项经费20,000元;综合档案室建设项目经费805,877.95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补助经费30,500元;2021年“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州级补助资金137,413.4元;基层就业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57,201元;返还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经费12,291元;下达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州级专项资金236,000元;返还三支一扶人员省级生活补助经费170,962.16元;返还三支一扶人员省级生活补助经费265,062.16元;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736,700元;“三支一扶“省级生活补助经费448,000元;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补助资金200,000元;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65.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经费979,234.67元;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65.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经费500,000元;返还云南省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65.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经费44,657.3元;中央级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8,465,014.24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支出402,500元;小额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177,354.29元;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264,295.32元;大学生创业园房租费255,000元;乡村衔接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6,814,273.14元;城乡基层党建示范项目补助经费34,620.94元;城市基层党建示范项目补助经费9,371.66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经费23,700.0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29,800.00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档案管理经费49,932.50元;社保中心工作经费29,737.83元;2022年运转经费20,000.00元;清偿追缴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工作经费87,225.96元;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经费306,986.65元;农民工养老保险补贴专项资金2,084,000.00元;县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65.1工程”日常公用经费18,319.7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196,92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上年相比增加34,852,633.31元,增长19.5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上级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的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99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大学生创业园房租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977,768.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4%。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方面支出、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5,689.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491,62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贫困村致富带头人补助、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2,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36.00元,支出决算为29,09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422.4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67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6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36.00元,支出决算为29,098.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42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7.24元,下降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6.83元,下降4.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9.59元,增长2.2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外出下乡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工作支出、开展2021年度专家基层工作站考核工作支出、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103.03元,增加25,305.00元,增长2.71%,主要原增加了就业政策宣传力度以及招聘会的召开次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元;水费1600元;电费12600元;邮电费5200元;培训费938.68元;劳务费8600元;工会经费235089元; 其他交通费用608664.3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41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7,527,238.43元,其中,流动资产7,832,524.30元,固定资产9,781,340.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903,873.36元,无形资产9,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30,503.9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8,51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8项,账面原值224,4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4,4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4,4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联系人:邵静          联系电话:0873-7236882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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