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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106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著录日期:2022-10-28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二十

 

 

 

基本情况表

一、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13769326779

评价起止时间

202267日至20226月20日

计划投入

(万元)

800.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800.00

实际支出 (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800.00

省级财政

 

省级财政

 

州级财政

 

州级财政

 

市级资金

800.00

市级资金

80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二、评价结论

标准分值

优(90)

良(90>得分80)

中(80>得分60)

差(<60)

评价分值

93.59

评价等级

评价结论

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较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2.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3.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四、相关建议

1.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

2.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施工情况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核查和统计,在完成各项既定绩效指标的同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最优的结果;

3.组织验收小组定期对改造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农贸市场验收标准对市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确保改造项目能在计划时间内验收合格。

五、评价人员

姓  名

就职单位

职称及本次评价担任的职务

签  名

徐思思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咨询顾问

徐思思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为推动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狠抓6项重点工作,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开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推进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针对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问题成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严格标准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倡导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并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做到建筑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统一展台、广告装饰、标牌,配备电子屏、监控、检验检测设施等各种安全系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最终将10个农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舒适便捷、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800.00万元,根据财政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于2021429日到位800.00万元,2021623日调减300.00万元,后开远市财政局将该笔调减资金直接拨付至乐白道街道,用于对河滨、东山庄、南郊、北郊、景山5个农贸市场进行奖补,截至评价日,该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211231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已使用80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其中鲜又多集贸市场使用10.00万元、西城集贸市场使用100.00万元、解化集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东城集贸市场使用200.00万元,开远市湘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城集贸市场)使用90.00万元,开远市强利集贸市场有限公司(解化集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河滨集贸市场与东山庄集贸市场(开远市隆瑞集贸市场有限公司)使用160.00万元,南郊农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景山农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北郊集贸市场使用40.0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六项重点工作,改变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做到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阶段性目标:该项目是对开远市城区10个集贸市场(鲜又多集贸市场、东城集贸市场、河滨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总站集贸市场)进行奖补,争取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和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70%或以上,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增加就业岗位达1000人或以上,改造后能够扩展市场经营业态,助力开远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由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住建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灵泉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提升前,由市场开办方向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改造方案(含项目设计图、改造效果图、投资预算、规模及工期计划),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后报“管集市”行动组进行会审,确定了各市场改造提升内容及工期。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场开办方向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验收申请表、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结算报告等材料,经初审后报“管集市”行动组,由行动组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专家,按照《农贸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和“三线、五面、两栏、一闸、一规范、一秤”六个方面标准进行实地验收评估。

二、部门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评分,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3.59分。其中项目决策得13分(满分15分),项目过程得20分(满分20分),项目产出得30.59分(满分35分),项目效果得30分(满分30分)。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建议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根据绩效目标表、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项目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9个,包括鲜又多市场、东城农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河滨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景山市场、南郊市场、北郊市场;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超过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均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原因为开远市政府原定红交集团公司筹资对总站市场进行改造,后红交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致一直未投入资金改造,经开远市政府多方协调,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总站市场,并负责规划建设,因项目前期延迟,总站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未于20211231日前完成。

建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管集市”行动组作为监督方,应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度进行监督监管,自主定期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施工情况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核查和统计,不定期对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若遇到问题能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对工作中不尽责、人为降低标准、未认真完成任务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完成各项既定绩效指标的同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最优的结果。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等材料,城区农贸市场必须于20211231日前改造完工,并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方能获得奖补资金。截至20211231日,累计已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工作,包括东城智慧菜市、河滨集贸市场、云龙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农贸市场。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按计划验收。

建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管集市”行动组作为监督方,加强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度进行监督监管,组织验收小组定期对改造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农贸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对市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确保改造项目能按计划验收合格。


开远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为推动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21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狠抓6项重点工作,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开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推进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针对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问题成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严格标准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倡导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并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做到建筑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统一展台、广告装饰、标牌,配备电子屏、监控、检验检测设施等各种安全系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最终将10个农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舒适便捷、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800.00万元,根据财政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于2021429日到位800.00万元,2021623日调减300.00万元,后开远市财政局将该笔调减资金直接拨付至乐白道街道,用于对河滨、东山庄、南郊、北郊、景山5个农贸市场进行奖补,截至评价日,该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20211231日,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已使用80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其中鲜又多集贸市场使用10.00万元、西城集贸市场使用150.00万元、解化集贸市场使用100.00万元、东城集贸市场使用200.00万元,河滨集贸市场与东山庄集贸市场(开远市隆瑞集贸市场有限公司)使用160.00万元,南郊农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景山农贸市场使用50.00万元,北郊集贸市场使用40.00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预算申报、批复材料,以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表》《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该项目设置了9项产出指标、5项效益指标以及1项满意度指标。具体如下表:

1: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补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个数

10

奖补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

108000

平方米

质量指标

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

70

%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

70

%

预算资金使用率

80

%

时效指标

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评估验收

=

2021年11月30日前

成本指标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成本

1500

万元

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

30

%

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

200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扩展市场经营业态,助力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

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

得到提升

增加就业岗位

1000

生态效益指标

污水乱排、垃圾乱堆、蝇蚊蛆虫孳生得到彻底治理

=

彻底治理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

持续促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

2.绩效指标优化情况

评价工作组在承接评价工作任务后,对前序绩效目标表进行逐一梳理,发现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未能全面、清晰反映年度项目实施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为更好地衡量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客观公正合理地开展绩效评价,经前期实地调研,与市监管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听取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多渠道收集有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和依据,以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相关文件政策的核心要求、管理办法等,对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进行了优化。根据项目绩效目标优化为9个产出指标、6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具体如下表:

2: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个数

10

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

108000

平方米

质量指标

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

70

%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

70

%

预算资金使用率

80

%

时效指标

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评估验收

2021年12月31日

成本指标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成本

1500

万元

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

30

%

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

300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交易量增加

=

效果明显

(年)

社会效益指标

投诉处理效率提升

=

得到提升

(年)

增加就业岗位

1000

生态效益指标

蚊、蝇、蟑、鼠防治彻底

=

防治彻底

(年)

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

=

效果明显

(年)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

持续促进

(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营者满意度

90

%

居民满意度

90

%

3.总体目标:全力整治“脏、乱、差”,打造安全放心农贸市场。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狠抓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提升改造等六项重点工作,改变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的“五乱”状况,做到有完善的硬件设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整洁的场容、有安全放心的商品、有井然有序的周边环境“五有”要求,实现净化、美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五化”目标。

4.阶段性目标:该项目是对开远市城区10个集贸市场(鲜又多集贸市场、东城集贸市场、河滨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总站集贸市场)进行奖补,争取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和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70%或以上,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控制在30%以内,增加就业岗位达1000人或以上,改造后能够扩展市场经营业态,助力开远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由市监管局、工信局、住建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灵泉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提升前,由市场开办方向市监管局提交改造方案(含项目设计图、改造效果图、投资预算、规模及工期计划),市监管局初审后报“管集市”行动组进行会审,确定各市场改造提升内容及工期。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市场开办方向市监管局提交验收申请表、工程验收报告、项目结算报告等材料,经初审后报“管集市”行动组,由行动组组织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和专家,按照《农贸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和“三线、五面、两栏、一闸、一规范、一秤”六个方面标准进行实地验收评估。

二、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

3.绩效评价范围

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20211-12月的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规定,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型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红政办发〔2007233号文件)

3)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财字〔2017189号);

4)《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字〔2022118号);

5)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5%20%35%30%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范围进行确定。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评价方法

本次针对项目绩效评价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采用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等方法进行评价进行。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再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问卷调查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交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项目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3)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财政局预算科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部门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绩效自评、资金收支等相关资料;二是研究设计项目部门评价指标体系。

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绩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整理、分析报送的部门评价工作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撰写部门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对照绩效评价评分表,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59分,评价结果为“优”。具体详见:

附件2: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截止绩效评价日,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已完成补助,该项目设定项目绩效目标17项,14个已全部完成,3个部分完成。具体见下表:

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完成情况

具体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个数

≥10个

部分完成

根据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数量为9个。

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

≥108000平方米

部分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

质量指标

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

≥70%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为88.89%。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

≥70%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为88.89%。

预算资金使用率

≥80%

全部完成

根据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实际支出金额为80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

时效指标

完成提升改造并通过评估验收

≤2021年12月31日

部分完成

根据《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东城智慧菜市等8个农贸市场基本认定为标准化菜市场的通知》(〔2021〕—109),8个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通过验收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验收,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

成本指标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成本

≤1500万元

全部完成

根据明细账、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共计支出800万元。

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

≤30%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奖补资金投入比例8.74%。

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

≤300万元

全部完成

根据明细账、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均小于3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交易量增加

=效果明显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交易量增加效果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投诉处理效率提升

=得到提升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投诉处理效率能够得到提升。

增加就业岗位

≥1000个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等材料得知,项目实施后,增加就业岗位1078个。

生态效益指标

蚊、蝇、蟑、鼠防治彻底

=防治彻底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蚊、蝇、蟑、鼠能够防治彻底。

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

=效果明显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持续促进

全部完成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能够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经营者满意度

≥90%

全部完成

根据调查问卷,满意度为93.33%

居民满意度

≥90%

全部完成

根据调查问卷,满意度为91.67%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次评价主要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大维度进行,每个维度设置四个层级指标,以下对每个维度三级指标展开分析。

经评价,各维度评价得分如下: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

得分

得分率

1

决策

15

13

86.67%

2

过程

20

20

100.00%

3

产出

35

30.59

87.4%

4

效益

30

30

100.00%

合计

100

93.59

93.59%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3分,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依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指南》《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评审意见》《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121)、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申报书,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无重复。

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预算评审表》《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评审意见》《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121)、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

根据《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书等相关材料,项目已按要求设立了绩效目标,项目绩效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项目资金量相匹配,符合正常业绩水平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存在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情况。

3.资金投入

根据《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书等相关材料,项目预算编制已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根据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00.00万元,截至评价日,共计到位资金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根据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截至评价日,累计已支付预算资金80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预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根据资金拨付文件、财政拨款通知单、资金支出明细账、支出凭证等材料,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该项目依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管理办法》《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等制度进行项目管理以及资金管理,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组织项目实施的管理机构健全,项目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过程监管到位,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评价得分30.59分,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1)根据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数量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数量为9个,未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2)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得知,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为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为99176平方米,未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2.产出质量

1)根据《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东城智慧菜市等8个农贸市场基本认定为标准化菜市场的通知》(〔2021〕—109)等材料得知,计划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超过70%,实际改造项目质量达标率达到80%,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2)根据《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东城智慧菜市等8个农贸市场基本认定为标准化菜市场的通知》(〔2021〕—109)等材料得知,计划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超过70%,实际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80%,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3.产出时效

根据《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东城智慧菜市等8个农贸市场基本认定为标准化菜市场的通知》(〔2021〕—109),8个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通过验收时间为2021128日,计划集贸市场改造项目通过验收时限应不超过20211231日,截止20211231日,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验收,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未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4..产出成本

1)根据明细账、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等材料得知,计划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成本不超过800.00万元,实际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共计支出800.00万元,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2)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支付明细账、财务凭证等材料得知,计划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实际奖补资金投入改造资金9150.29万元,共计奖补800.00万元,奖补资金投入比例8.74%,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3)根据明细账、记账凭证及相关附件等材料得知,计划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实际每个农贸市场奖补资金均小于300.00万元,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

1)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投诉处理效率能够得到提升;

2)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等材料得知,项目实施后,计划增加就业岗位数量1000个,实际增加就业岗位数量为1078个,达到既定绩效目标。

2.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交易量增加效果明显。

3.生态效益

1)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蚊、蝇、蟑、鼠能够防治彻底;

2)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项目实施后,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能够持续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5.满意度

本次满意度调查共计发放问卷6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满意度调查主要围绕项目实施后经营者和居民的满意度情况,经统计测算,经营者满意度为93.33%,居民满意度为91.67%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农贸市场改造标准化、规范化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等相关材料明确了农贸市场改造工作重点,结合每个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设立了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投诉电话等公共服务设施;使农贸市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方面的提升改造达到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为市民提供了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环境。

(二)严格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根据《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市监发(201735)等相关材料,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细化经费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提高资金使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健全内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弄虚作假。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严防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保障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资金专款专用。

(三)带动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等相关材料,农贸市场改造后投诉处理效率得到提升,增加了上千个就业岗位,有效带动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改造后的农贸市场按照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和需求对原有的布局进行更新,把相应的区域进行了整合和优化,区块划分鲜明,让消费者在更短时间内就可以采购到所需要的货品。窗口摊位前装上了防虫纱窗门,对农贸市场蚊、蝇、蟑、鼠防治更加彻底,更大限度地保证了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农贸市场旧貌换新颜也为其赢得了一批年轻的消费群体。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根据绩效目标表、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项目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9个,包括鲜又多市场、东城农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河滨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景山市场、南郊市场、北郊市场;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超过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均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原因为开远市政府原定红交集团公司筹资对总站市场进行改造,后红交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致一直未投入资金改造,经开远市政府多方协调,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总站市场,并负责规划建设,因项目前期延迟,总站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未于20211231日前完成。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等材料,城区农贸市场必须于20211231日前改造完工,并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方能获得奖补资金。市监管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针对开远市10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行奖补,截至20211231日,累计已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工作,包括东城智慧菜市、河滨集贸市场、云龙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农贸市场。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改造,1个未按计划验收。

七、有关建议

(一)绩效管理方面

建议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项目实施方面

建议市监管局与“管集市”行动组作为监督方,应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度进行监督监管,自主定期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施工情况的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核查和统计,不定期对工作进度和实效进行督查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若遇到问题能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对工作中不尽责、人为降低标准、未认真完成任务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完成各项既定绩效指标的同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最优的结果。

(三)项目验收方面

建议市监管局与“管集市”行动组作为监督方,加强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度进行监督监管,组织验收小组定期对改造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2121号)《农贸市场建设验收标准》对市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确保改造项目能按计划验收合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天职业字[2022]3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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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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