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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61
发布机构: 开远市小龙潭镇人民政府
著录日期:2022-07-28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小龙潭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为农村经济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良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抓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持续加强防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健康码”“行程码”宣传力度,继续做好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监督和指导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精准排查力度,确保全面掌握流动人员动态。细化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强化对学校、卫生院、企业、农贸市场、民间信仰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突出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工业乡镇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小龙潭化工园区申报成为全省首批化工园区,做好园区征地准备工作。提质发展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东方祥银集团豆制品产供销一体化、年产42万吨蔬菜脱水、园区二期和污水处理扩建、三期场地建设、四期前期建设等项目。整合小微企业资源。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镇打造特色工业小镇的定位,启动特色工业小镇总规编制工作,将布局散乱的酿酒、古法制糖等90余家小作坊生产的产业聚集,加强科技服务和规范生产。 

  3.坚持标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对摘帽村、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现行脱贫标准,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做实脱贫退出20条后续巩固措施,千方百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抓好医疗、养老保障,精准实施社会兜底保障,细化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持续保持零辍学,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科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抗旱保民生水利设施投入力度,保障经济作物生产用水。引进成熟电商企业,以主流平台为优质果蔬畅通产供销链。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打造物流配送站、代理服务点,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谋好一村一品,做好特色产业。大力提升人居环境。继续实施人居环境“以奖代补”工作和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美丽乡村创建,争创一批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 

  5.加强保障,推进社会民生改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依托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就业岗位,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带动劳动力转移。提升“两保”参保率,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益慈善和扶老、助残、救孤、优抚等事业发展,精准施保。做好抗旱保民生。充分发挥现有库塘、“五小”水利工程、“百塘千窖”作用,确保安全,为山区农业生产提供用水保障。落实好冬春受灾、生活困难的救助。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助力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落地。加强校园安防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抓实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快新龙社区隔音隔尘围墙设计和建设。办好文化体育活动。 

  6.强化治理,完善平安法治建设开展“平安小龙潭”创建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加强平安和谐绿色矿区建设,进一步化解征地、搬迁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反邪教、缉枪治爆、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不断得到巩固和提升。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农村殡葬制度改革。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和处置工作,抓实汛期防汛和森林防火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采取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高位推动面山绿化、矿区植被恢复和生态林保护,筑牢绿色屏障。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注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提高优良水体比例,保证水环境安全。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大力实施环保技改项目,加大矿区扬尘治理力度,加强煤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控管理。做好园区外豆制品企业整治监管,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8.强化服务,加大政府自身建设健全主动工作机制,突出担当实干,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深入推进“两转两强化”作风专项整治,切实“转思想,转作风,强化能力提升,强化执行力提升”为小龙潭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政府机关,政府机关设置4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2.其他事业单位:小龙潭镇设置6个综合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党员干部教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财政所:承担编制小龙潭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6)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应急服务中心:组织编制实施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镇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 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27,033,20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33,207.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27,240.84元,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在编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7,142,15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8,724.17元,占总支出的57.36%;项目支出11,573,434.82元,占总支出的42.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678,211.33元,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68,724.17元。与上年比减少159,185.15元;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83,244.35元,占基本支出的8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85,479.82元,占基本支出的1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73,434.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37,396.48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各大局下拨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2021年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21,894.40元; 

  2. 小龙潭镇小龙潭化工园区搬迁项目启动资金118,402.00元; 

  3. 小龙潭镇工程项目缺口资金1,000,000.00元; 

  4. 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经费10,000.00元; 

  5.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66,350.00元; 

  6. 乡镇街道纪检工作补助经费30,000.00元; 

  7. 2021年民族专项经费90,000.00元; 

  8. 村社区人员生活补助村社区妇女主任1,200.00元; 

  9. 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40,000.00元; 

  10. 小龙潭镇新龙社区运行管理工作经费补助30,000.00元; 

  11. 2021年第一季度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6,120.00元; 

  12. 2021年党员教育经费50,749.00元; 

  13. 2021年第二季度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6,180.00元; 

  14. 党史学习教育经费3,958.00元; 

  15. 农家书屋运行管理补助经费1,164.00元; 

  16.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食品安全信息员补助8,400.00元; 

  17. 乡镇街道武装部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 

  18. 2021年科普宣传员工作补贴4,200.00元; 

  19. 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7,954.75元; 

  20. 死亡抚恤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8,680.00元; 

  21. 伤残抚恤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244,792.90元; 

  22. 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09,010.12元; 

  23. 义务兵优待生活补助168,160.00元; 

  24. 2021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395,355.00元; 

  25. 2021年人口监测中央补助资金1,663.00元; 

  26. 2021年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70,620.00元; 

  27. 2021年中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补助36,800.00元; 

  28.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专项经费18,740.00元; 

  29. 2021年农业机械化建设补助资金1,400.00元; 

  30. 2021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0,600.00元; 

  31. 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卫生户厕补助资金40,000.00元; 

  32. 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 

  33. 2021年烤烟生产第二期扶持补助资金30,000.00元; 

  34. 2021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20,280.00元; 

  35. 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500,000.00元; 

  36.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奖补资金5,000.00元; 

  37.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8,000.00元; 

  38. 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06,261.65元; 

  39. 开远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20,000.00元; 

  40. 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71,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42,15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28,211.33元,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各大局下拨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66,9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行政运行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乡镇武装部工作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员工作补贴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6,521.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8,08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1,88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计生办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5,06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村镇建设管理所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1,768,94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6%。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4,61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85,92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958.22元,完成预算的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958.22元,完成预算的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积极响应中央厉行节约精神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工作中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把关“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19,130.47元,增长2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770.47元,增长3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0.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车辆年限时间长,维修费用高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958.22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958.2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958.2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各站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下乡进村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2,754.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1,370.22元,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资产总额41,996,505.33元,其中,流动资产30,775,561.13元,固定资产10,338,94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60,000.00元,无形资产322,000.1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96,313.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24,325.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3,415.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6,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28,295.5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中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联系电话:0873-7346243           联系人:郭雪飞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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