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里仁和庭变更召开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 2023-12-18 字体:[]

关于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召开听证会的报告,已通过开远市司法局审查备案,根据《云南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听证会报告予以公布: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自然资源局认真组织涉及社会公众及利害关系人代表、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住建局和专家共计18位听证代表参加听证,做到公开、公正。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决策发言人

蒋秉祚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处主任

张思杰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处副主任

)听证主持人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三)听证监察人

     开远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长 

(四)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单(18名)

1.市人大代表(1名) 白伟 

2.市政协委员(1名) 尤及时 

3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 沈菊艳

4.法律工作者(1名) 王屹

5.行业专家(3名) 刘艳 林丽 田砾

6.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代表11名)其中:

小区变更区业主2人:赵蓉 张桂萍

小区非变更区业主4人:李林灿 何明奎 刘勇 何毅

变更区周边住户2人:王淑珍 白建兴

社会公众代表3人: 黄庆 罗雄 杨启康

三、听证代表对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的意见

本次听证会应到参会人员21名,实到21名。现将听证代表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所提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1.林丽专家评议:延续上一回论证会的结论,变更方案涉及38~44栋,增加了地下室后,减少了回填土工程,大大减少沉降,稳定了整个基层,建设、设计方面的验算,也通过了审图公司的复核,审核出来都是满足要求的,综上所述,从整个规划条件、资质上都是满足要求的,变更后的建筑方案也是满足要求的,同意变更。

2.刘艳、田砾专家评议:上次专家论证会,我们已经对这个项目进行了细致论证,都觉得增加地下室是个好事,对建筑地下室有效控制沉降,稳定基层有有利影响,方案消防等条件都满足要求,而且图纸也经过审图公司重新审核均合格满足要求,所以在结构这方面就没有什么意见性的补充,至于经济指标,虽然方案变更,但依旧满足报规时的规划和规范要求。综上条件,同意变更

3.人大代表白伟评议首先这个项目变更施工方案,我认为理由是充分的,程序是合法的,然后经过专家论证,评审方面也经过审图方的审核,经济指标: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变更后均满足要求;听过程介绍,里仁和庭方面也的确是存在困难,我的意见是同意变更,这对业主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4.政协委员尤及时评议无意见,同意变更。

5.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菊艳评议:我想问一下规划指标里有一个经济指标表-增加西侧地块地下室面积,其中写到红线内面积还有红线外面积,这个是什么情况,是超红线建盖还是其他什么特殊情况?

6.法律工作者王屹评议刚才听了这个项目的介绍,还有各位专家的分析,从程序上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的,没有意见。

四、评议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312615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召开听证会进行评议。参会人员根据各听证代表对方案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评议。各参会人员均发表各自的意见,归纳如下

本次听证会是为了保证本次里仁和庭项目变更符合消防设计结构要求,图纸变更符合法定程序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变更后的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相关要求使方案变更加科学合理。从利害关系人、专家和各位代表各方出发,在补充完善资料的前提下,原则上都同意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申请单位也对听证代表提问进行了答辩:

对于是否存在超过红线建盖问题,表格为增加西侧地块地下室变更后的东、西侧地块的总面积统计,涉及本次项目变更的地下室部分未超红线,西侧地块即为里仁和庭及其商铺,商铺贴近红线但没有越线,根据示意航拍位置也可以判断不存在越线行为,本次变更西侧地块不存在超红线问题。

五、结论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对开远里仁和庭项目变更召开听证会,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各项议程均遵守了公开、公正、公平、效率的原则,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