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 2024-01-26 字体:[]

关于《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开远市司法局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联系。

 

附件:《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4126

 

 

 

 

 

 

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

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做好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于2024118日下午1430分对《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241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鲍永亮主持,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孙力1名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到会。其他参会人员的到会情况为:听证代表应到会22名,实到会22名;听证监察人1名,听证记录人2名,听证旁听人8名。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此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制定是否对征地工作有影响;

(二)建议分别评估国有、集体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

(三)基准地价建议按照开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进行了听证评议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如下综合评议:

(一)关于“此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制定是否对征地工作有影响”的问题,予以解答

征地补偿按照开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与此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没有必然联系,故不会对征地工作产生影响。

(二)关于建议分别评估国有、集体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问题,予以解答

按照相关技术规程,此次制定不分别制定国有、集体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

(三)关于“基准地价建议按照开远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的问题,予以解答。

此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制定是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状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无关联。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远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开远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实体合法、程序合法,符合《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