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开远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公布开远市第三批2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开远市某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3年12月12日,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事处某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楼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制品,经现场核查和查询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发现该批烟花爆竹系该烟花爆竹零售点未向正规批发企业采购的烟花爆竹,共计381件。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反映出该单位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开远市某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月19日,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4500.00),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381件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效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体现出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决心。警示全市烟花爆竹行业企业不断提升零售点本质安全水平。对强化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主体责任起到正面作用。下一步将及时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能力,防范烟花爆竹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二:开远市某建材公司煤粉收尘器未设置温度计和设置的泄爆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案案
基本案情:2023年8月24日,开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开远市某建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煤粉收尘器未设置温度计和设置的泄爆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重大隐患。
处理结果:开远市某建材公司存在安全设备的设计、安装、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1月22日开远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2024年1月22日下午,国家应急部召开全国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事故警示视频会议,要求持续强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会后省、州各级均对粉尘涉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本案中煤粉收尘器未设置温度计和设置的泄爆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重大隐患存在较大的火灾、爆炸风险,通过查处粉尘涉爆行业重大隐患,有效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警示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辨识自身粉尘涉爆方面安全风险,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管控相关安全隐患。
开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