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字体:[]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20221231日前在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2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2311日至20236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或者http://gsxt.ynaic.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或者http://gsxt.ynaic.gov.cn)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873- 72312937223187

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7222318

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7223643

小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7346368

中和营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3048746

羊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7351323

大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7356898

碑格市场监督管理所 0873- 3048993

六、特别提醒

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我局工作人员也不会因年报向任何经营者索要身份证号码验证码和收取费用,如有疑问请拨打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咨询:7231293

 

特此通告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