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开市监罚催[2023]1-1-1号)

发布时间: 2023-02-13 字体:[]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公告 

    

  我局对周进喜经营的不合格柴油案作出没收不合格柴油28.28吨、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09,592.92元的1 倍的罚款:¥109,592.9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市监处〔2022〕9号)。因当事人至今尚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特此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义务,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开市监罚催[2023]1-1-1号)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