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民政局关于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07 字体:[]

  为持续深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打击整治合力,现将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定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一)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以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 

  其中,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是指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具备或者部分具备名称、宗旨、章程、组织架构、印章、会员管理等社会组织的特征。 

  二、举报内容 

  为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向开远市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开远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线索。开远市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7122848。 

  四、社会组织查询渠道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 ,在首页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目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云南民政网(网址:http://ynmz.yn.gov.cn/点击“社会组织”栏目)实时查询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避免上当受骗。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