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1-3季度养老服务机构部分综合运营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9 字体:[]

相关单位:

扶持和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破解有关瓶颈问题创新服务管理方式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激活社会力量,实现以老惠民、以老促需、以老促变、以老促产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197)、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民政局关于下拨2022年第二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社发202263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下拨我市20221-3季度养老机构部分运行经费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应用,规范档案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云南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归集的数据是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的唯一数据来源,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运营情况、收住服务对象、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诚信评价、医疗服务能力等相关数据应归集至云南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二、2022年养老机构运行经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设备采购、聘用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等方面。

三、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助资金的使用制度,严格按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相应台账资料,积极主动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四、请乐白道、羊街乡灵泉、、大庄乡及社会福利院加强对项目档案管理与规范,及时建立相关档案材料,及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同时要收集好相关支付凭证、单据,建立相应台账资料,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五、该项资金列入2022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006养老服务,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改变支出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资金。

六、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做好项目的相关工作,建

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同时,做好公办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运行补助及公办养老院提升改造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定期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报市民政局

八、积极配合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的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监管,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存相关支付凭证单据,建立相应台账资料,并自觉接受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接到通知后,请乐白道、灵泉、羊街乡、大庄乡、社会福利院及时到开远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办理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申报项目拨款手续,社会力量养老机构到市民政局福利科办理拨款手续,保存相关拨付凭证。

 

附件:1.养老机构20221-3季度综合运营补分配表;

2.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助资助项目绩

效目标表。

 

       

 

                  20221212

 

 

附件1

 

开远市2022年养老服务机构1-3季度综合运营补助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机构名称

床位数

2022年末

入住人数

备注

1

开远市中盛康复养老中心

74

41

88522

 

2

开远明德康养中心

200

84

130680

 

3

开远锦欣怡和养老院

100

14

31522

 

4

开远市同心养老中心

170

37

50250

 

5

开远市解化幸福夕阳关爱服务中心

110

58

130402

 

6

开远市乐白道办事处东山庄敬老院

200

39

52147

 

7

开远市朋阳敬老中心

200

78

130635

 

8

开远朋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700

175

223605

 

9

开远凤凰谷P100生命养护中心

302

163

320812

 

10

开远市社会福利院

62

15

28350

 

11

开远市羊街乡敬老院

21

3

5724

 

12

开远市乐白道阿得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

 

30000

 

13

开远市西路村委会卫红小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

 

30000

 

14

开远市大庄乡龙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20

 

30000

 

15

开远市羊街乡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

21

 

50000

 

合计

 

1332649

 

 

 

附件2

 

开远市20221-3季度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助资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1-3季度

专项名称

2022年民政事业(第二批)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主管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云南省民政厅

州级财政主管部门

红河州财政局

州级主管部门

红河州民政局

县级财政主管部门

开远市财政局

县级主管部门

开远市民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本次下达资金

133.2649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133.2649

州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营补贴发放机构数

≤15

 

 

 

 

质量指标

补贴兑现准确率

=100%

 

 

时效指标

建设完成时间

>=9个月

成本指标

 

 

效益

指标

社会效

益指标

机构养老服务服务能力和品质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