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云龙工贸白酒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文章来源: 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联系电话:0873-7222455

通讯地址:开远市环城南路16号为民楼4楼环保局环境管理科

邮编:661699

项目名称

开远市云龙工贸白酒生产线技改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平桥村

建设单位

云南省开远市云龙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报告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云南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开远市小龙潭平桥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9'49.210、北纬23°47'31.996原项目占地6000m2其中5392.30m2为工业用地607.70m2为建设用地,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规模由原项目的490千升/年扩大到980千升/年。本次技改内容主要包括新增废水处理站,将原有的锅炉废气处理设施水浴除尘器更换为布袋除尘器,新增油水分离器等环保设施。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50.5万元,占总投资的6.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扬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得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运营期

废气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2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标准限值要求;经估算可知,项目各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水处理站各厂界无组织NH3H2S均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雨水通过厂内雨水截排沟收集后外排至厂外雨水沟渠;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依次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用;在烤酒车间西侧空地处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m3/d)对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暂存于尾水池,由潜水泵泵入周边旱地进行灌溉。仪器清洗废水经中和桶调节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其余检验废液由酸碱废液桶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噪声项目仅在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项目通过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排放。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噪声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酒糟及时被养殖场运走,不会在项目内暂存;生物质蒸汽锅炉灰渣和布袋收尘设置若干个炉灰收集袋收集,定期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肥料使用;废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和15m3干化池处理,污泥含水率小于60%用作附近旱地农肥;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站;废活性炭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定期回收利用;设置2泔水收集桶收集食堂泔水和废油脂,按当地住建部门要求处置;若干个移动式生活垃圾收集桶,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集中点。项目固体废物做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

公众参与情况

在评价期间对项目周边的个人及团体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表格35份,调查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地的单位和群众,其中普通公众发放调问卷30份,收回30份,回收率100%;团体发放5份,回收5份,回收率100%根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支持,认为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没有群众持反对态度,项目建设可行。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