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关于开远市功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优质褐煤提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1

开远市功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开远市功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高优质褐煤提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开远产业园区城区片区(拖甲黑村旁),占地面积20876.04m2,建筑面积约 10900m2,建设年产100万吨高优质褐煤提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拟建2条生产线(采用的生产工艺一致,单条生产线规模为 50 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35万元,占总投资的3.98%。我分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208-532502-04-01-935643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项目雨污分流。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喷淋塔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截排水设施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喷淋塔用水。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个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使用规定外的燃料,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排放限值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1、2号烘干生产线的燃烧炉各设置1台低氮燃烧器,烘干废气和燃烧废气各经1套四组串联的多管旋风除尘器+水喷淋塔除尘器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后,分别通过43米高的排气筒排出(DA002、DA004);1、2号生产线冷却粉尘废气各自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排放限值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

严格落实原料、成品仓库和皮带运输环节的封闭围挡措施,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厂房内操作,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三)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认真落实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确保固废100%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六)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开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

三、按照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项目在生产前进行排污许可申报,调试生产正常后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六、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七、项目开工生产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请开远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组织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