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51号)文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相关规定,现将开远市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7家机构及持有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证的3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信息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2024年5月16日。
附件:开远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023年度报告信息公示表
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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