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960
信息分类
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2
信息名称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2022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52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152件建议分类转交给各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办理。其中:经济类91件,占总数的59.86%;社会类45件,占总数的29.61%;综合类16件,占总数的10.53%。所有建议已按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办理结果满意件146件,占总数的96.05%;基本满意件5件,占总数的3.29%;不满意件1件,占总数的0.66%。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建议102件,占承办数的67.11%。 

  (二)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建议36件,占承办数的23.68%。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14件,占承办数的9.21%。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共6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多举措助力推进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产能释放的建议》(第10号建议),由小龙潭镇人民政府主办,办理结果为B类。 

  2.《关于对“城中村”进行治理的建议》(第16号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乐白道街道办事处、灵泉街道办事处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3.《关于规范建设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定点场所的建议》(第68号建议),由市卫生健康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类。 

  4.《关于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建议》(第78号建议),由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类。 

  5.《关于把开远建设成为产教融合型城市的建议)(第135号建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6.《关于加大大黑山片区点状式石漠化分布治理力度的建议》(第149号建议),由市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办理结果为A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问效。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市人民政府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方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各承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承办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办理工作。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办理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办理落实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按照分类、交办、登记、退转、督办催办、审查、面商、答复、反馈、总结和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使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一是精准交办建议。市人民政府对收到的建议,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了“市政府办督查室分解任务—交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审查—报分管副市长审核确认—报分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审核确认—交牵头承办单位”的五步交办法,按照市委《关于做好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从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时限、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等方面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强化督办检查。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以电话提醒、OA短信提醒等方式多次对所有承办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提醒催办,跟踪办理进度及成效,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始终,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以电话督办、工作提醒等形式对办理进度严重滞后的承办单位进行重点提醒,并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成效“红黑榜”公示内容,有效提高办理效率。三是落实结果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今年以来,将办理成效明显,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8件建议办理情况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打造工作闭环,提高办理满意率。各承办单位以提高建议办结率、联系沟通率、意见采纳率、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为目标,变“重答复”为“重落实”,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一是坚持办前有征询。办理建议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要求,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建议人联系沟通,充分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诉求。二是坚持办中有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责任人深入一线实地调研,与代表开展集中讨论,主动邀请代表到现场察看项目进展,了解工作情况,与建议人面对面商讨对策,共同研究解决途径,妥善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对代表建议涉及多个部门联办的,牵头部门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研究办理内容,商讨解决办法,促使建议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三是坚持办后有反馈。对部分办理周期长的建议意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抓好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推动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动落实;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体制原因暂无法实施的建议,切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沟通协调仍需加强。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方联合办理的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项目的有效推进。有的承办部门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面商和沟通较少,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有效措施不多,有的仅以书面复函一答了之,个别承办单位甚至出现未与代表沟通就进行复函的情况。 

  (二)办理质量有待提升。有的承办单位当面答复态度很好,但未落实到实际上来,对代表的承诺迟迟不能兑现;有的承办单位不把功夫花在办理落实上,而是想方设法让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并不注重解决实质性问题。主要原因是承办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来认识,而是随便应付了事,找借口、摆困难,建议办理停留在书面答复上,看不到实际效果。 

  (三)督办力度有待加强。督办过程中听汇报较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帮助分析解决问题较少,深入基层实地察看的力度不够,与各代表小组联系不多,对于当年没有办理完毕或有一定难度、当年不能办理,需要列入来年计划的“回头看”建议,跟踪督办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机制,降低了建议办理实效,以至于出现了个别建议连续多年多次提出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将对标对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按照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承办单位的业务指导,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办理要求,增强办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压实牵头及配合部门责任,对于需要多部门配合办理的建议,切实形成“牵头单位领头办,协办单位配合好,单位共同商量办”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力求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批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 

  (二)聚焦关键节点,抓好办理落实。督促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响应群众关切,树立人大代表建议无小事的观念,提高建议办理的责任感,真正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上认真负责,将办理建议与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充分与代表沟通,倾听代表诉求,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努力兑现答复承诺,不断巩固和提高建议办理实效,让代表有更多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健全督办机制,提高办理质量。我们将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加大建议办理跟踪督查力度,继续在精准分办、指导协调及督办落实上再下功夫,检查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不力的及时提醒,加快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进度。开展好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加大办结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使代表早日看到办理成效,争取代表和群众满意。进一步推动办理程序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到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促、办后有结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建议办理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和各位代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主动工作意识,以“坐不住”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过硬的工作作风,切实将建议办理工作转化为推动开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