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129
信息分类
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9
信息名称
对开远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大庄乡人大代表团: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向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支持大庄乡综合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议”已转我局承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1年公布开远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322693人,60岁以上老年人36185人,占总人口11.2%。2021年公布第七次人口普查全市总人口323031人,60岁以上老年人53013人,占总人口16.4%。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0%,表示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超过20%为中度老龄化,超过30%为重度老龄化,超过35%为深度老龄化。开远市现处于轻度老龄化社会向中度老龄化社会快速迈进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专题听取包括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在内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的汇报,对老龄工作和养老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开远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养老产业规划纳入全市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先后颁布实施了《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续出台《开远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养老服务规范标准》(DG532502/T 29-2021)、《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开政办 通知〔2019〕4号)、《关于推进开远市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的意见》《开远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卫健发〔2021〕30号)等政策措施,根据国家行业标准,大力开展养老机构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幸福食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投入,开展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强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建设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的目标,今年我们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便捷化 

  统筹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更大维度地展示开远康养产业发展中的政府公益属性。同时,完成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1个老年幸福食堂和55个老年活动室建设;完成2个农村敬老院的提升改造工作,使农村特困兜底老人养老有保障;实施16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及300户困难家庭老人床位改造和900次上门服务,提升困难家庭老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养老项目为抓手,补短板,强弱项,积极争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2021-2022年争取到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802万元,分别为乐白道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0万元、灵泉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2万元、大庄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60万元。乐白道和灵泉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大庄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60万元已拨付项目单位。建成后,我市农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71%。2023年将加大争取资金力度,计划争取中和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450万。 

  在满足养老用地、规划的前提下,2023年分批实施大庄乡、中和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工作。其中,大庄乡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乡政府旧址建设,设计为三层建筑(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526.02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60张。截至目前,已完成房屋拆除准备,近期拆除房屋;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立项;已拟定初步建设方案,正在进行细化方案设计;已完成招标预公告,准备进行正式招标;中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中和营镇卫生院地块建设,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60张。 

  二、实施兜底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 

  按“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现有的乡镇敬老 

  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无障碍电梯、无障碍标识、室内地面防滑、楼梯过道扶手、室内紧急呼叫按钮、卫生间无障碍厕位等设施改造提升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对小龙潭镇、羊街乡、社会福利院、朋阳敬老中心等4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并已列入民政十大民生实事工程,无障碍设施的提升将改善现有敬老院的适老化环境,使在院老人的生活更加方便。 

  三、推动兜底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整合 

  针对部分农村敬老院散而偏、入住率低、服务质量差、资源利用率低的困局,在保持兜底对象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变、经费渠道不变、房屋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服务对象在5人(含)以下的敬老院,由乡镇自主选择,就近分流安置到邻近、周边乡镇敬老院,管理模式和经费分摊由乡镇间协商解决,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后实施。空置的敬老院由乡镇统筹用作养老服务(含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从而降低我市敬老院运营成本,优化资源,提高敬老院入住率和床位利用率。 

  四、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 

  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2023年,重点提升现社会福利院供养服务设施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兜底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五、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要求,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措施,编印培训大纲,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还将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省、州的政策导向、多方学习周边的先进做法,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落实各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积极推动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将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统筹推进,并积极申请发展改革委设立相应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 

  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推动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三是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工程,通过增加护理型床位或调整床位结构,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农村特困失能老人应养尽养,将农村敬老院改造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重点鼓励社会力量在农村投资兴办面向失能、失智、失独、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优化农村存量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降低空置率,提升农村护理型床位比例。通过举办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鼓励政府无偿或低偿提供服务设施,给予开办支持,委托社会力量管理运营。 

  四是推进农村医养结合。加快健全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特别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村医收入待遇,真正落实村医补助和养老政策,努力为村医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加强对老年健康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宣传,提高包括农村老年人在内的老年群体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五是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继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培训机制,重点培训标准规范、专业技能、安全管理等内容。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