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使用、按照省、州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要求,现已完成项目库审定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2日进行公告,公告期10天,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共10天。
监督部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项目财务科
监督举报电话:0873—7231195、12317。
附件:开远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