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134
信息分类
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24
信息名称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15号)要求及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示精神,现将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68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2、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金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 号)及《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 号)文件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因项目推进不力,造成资金结转结余较大,或是衔接资金长期滞留账上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项目单位,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收回项目资金。 

  二、全面实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台账资料。 

  三、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落实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早日见效。联系人及电话:张雪莲(市乡村振兴局),7231195;李素玉(市财政局),7222422。 

  附件:1.开远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2.开远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3.绩效目标表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