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远福康医院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该医院存在以重复收费方式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涉及医保基金122350.87元。开远市医疗保障局于2023年11月17日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122350.87元;2.处造成损失金额122350.87元1倍的罚款,即罚款122350.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