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359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开水发〔2024〕 3号
发布日期
2024-05-21
信息名称
关于开远市三角海水库禁渔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渔业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通知规定,为保护渔业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三角海水库水域全面开展禁渔工作,以保障我市三角海水库水生态环境持续向上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及区域 

  禁渔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禁渔区域:三角海水库。 

  二、禁止作业类型 

  在国家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研调查或驯养繁殖等活动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经市级及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工作目标 

  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停止一切捕捞和休闲垂钓活动,实现“库区无渔船,水中无网具,市场无库鱼”的管理目标。严厉查处非法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禁用渔具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绝户网”作业行为,特别是使用多层囊网、加装衬网渔具、可视锚鱼设备等渔具渔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有效遏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积极举报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0873-7356288 

  特此通告。 

  开远市水务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