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01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信息名称
解读《开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开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于2023年1月17日通过开远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及过程  

  《开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提交开远市“两会”审议的重要文件之一,是《政府工作报告》的补充和支撑。根据市两会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认真总结全市2022年经济社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提出2023年工作计划,同时加强市政府工作报告衔接,确保思路一致、目标一致,最终起草形成《开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 

  《开远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共分为两大部分,分别为202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与任务。 

  (一)202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2022年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2亿元,增长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0.5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28.9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60.8亿元,增长3.8%。实现农业总产值47亿元,增长5.5%;实现工业总产值254.6亿元,增长9.3%;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9.3亿元,增长4.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7.2亿元,保持正增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亿元,下降18.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亿元,下降9.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7亿元,保持正增长;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为44278元和21813元,分别增长3.5%和7.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8%以内;万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二是2022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主要成效,2022年全市现代产业经济持续壮大,项目支撑力度持续增强,城乡发展协调融合,市场新活力持续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发力,社会民生稳步改善。 

  (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与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紧扣省委“3815”战略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实施系列三年行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主要从“全力推进产业体系现代化,全力扩大项目投资,全力推动城乡融合,全力释放市场活力,全力建设‘生态开远’,全力改善社会民生。”6个方面着手,力争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