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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4-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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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信息名称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开发〔2022〕6号)相关工作部署和州委依法治州办有关通知要求,市医疗保障局提高站位,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医保法治建设的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督促,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常过问,分管人员具体抓、抓推进,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促落实,形成层层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反诈宣讲活动。通过开展反诈宣讲活动,增强全民防范意识,增强反诈骗能力,营造了“学法守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立足医保职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结合“三话六学”以及“医保政策小讲堂”前往各乡镇街道,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用真情敲开百姓的“心门”,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共开展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20次;三是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组织干部职工现场参观学习开远市国家安全主题公园,并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知识测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四是召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推进会,动员干部职工提高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认识,主动参与评价工作。同时推广反诈APP、“金钟罩”小程序注册使用;五是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来办事人员问卷调查、谈话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纠纷全覆盖排查,全面收集各类苗头性、趋向性、行动性信息,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开远市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现一窗能办,进一步提高服务效力。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持续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一体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助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要求,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办件效率明显提升。 

  (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孔睿担任局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审查、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等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案件数16件,提供行政执法相关咨询1次,为我局全体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次。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三是组建2支监管队伍。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队伍,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监管、行政案件办理等提供咨询指导;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监督行业部门转变作风。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形式单一。法治教育培训主要通过听讲座、理论学习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开展较少。 

  (二)医保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目前医保队伍年龄偏大、专业结构单一、法学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突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情况。 

  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重点加强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以身作则讲授法治党课。开展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为主题为干部职工上法治党课。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 

  每年年初,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我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以及普法责任清单并进行公示,审议《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云南省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传达学习《开远市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的任务分解》《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听取了2023年上半年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并研究下半年工作。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牵头制定完善了《开远市医保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内控制度》等,对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坚持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决不搞“一言堂”。二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面对行政合同审查、重大决策事项,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孔睿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帮助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目前已在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权责事项共4类16项。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申报程序。及时为群众办理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特殊病申办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慢性病申办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强化就医保障。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公示暂行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暂行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结合开远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远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折不扣地执行“三项制度”。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一是用好举报奖励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核查线索、限期清零、移交线索办结案件抽查复核等重点环节上持续发力,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监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致力于建设成一个干净干事的班子。三是将司法、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纳入市级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形成相互监督。四是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监督行业部门转变作风。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参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协调撤诉工作情况。 

  本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 

  本年度市医疗保障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八)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总结宣传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等内容。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学习网站和软件进行自学。二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提醒干部职工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平时要保持对反诈动态信息的关注度。组织举办了“开远市2023年医保法规政策培训会”,要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持续加强医保法规政策学习,依法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意学法用法力量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开展培训,总结案件办理质量高的经验,“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 

  (二)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继续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落实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对新纳入的特慢病及谈判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工作进行重点监管; 

  (三)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依法开展监督,全力做好医保基金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医保基金规范运行,维护定点医药机构的合法权益。及时总结案件办理经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思想沟通交流,减少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 

  (四)将运用公众微信号、户外宣传栏等形式持续宣传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开远、平安开远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