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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
信息名称
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对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市重要性,制定印发《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到人。成立开远市工信系统普法工作专班,根据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依托中国普法网和开远市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普法工作人员培训、专项普法工作指导和重点企业、重点对象普法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与企业员工法治工作水平。 

  (二)全面推行政府事务清单事项。根据市工信局权责事项清单制定印发《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按计划组织开展单项和联合检查。 

  (三)规范化执法。2023年,全局行政许可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确认0件。2023年,完成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0个,主要涉及成品油零售企业、报废机动车企业、拍卖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工业企业、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招标投标监管等9个领域,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3个,主要涉及新车销售企业、单用途商务预付卡、二手车交易等3个领域。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监管对象企业共计14户,并按“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通过省协同监管平台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于监管对象名下进行公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和新建、扩建、改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备案等2项其他行政权力,企业通过微信小程序“单用途预付卡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指尖办网上办。2023年,共开展通信运行商消防安全日常检查16户(次),加油站日常监督检查138户(次),安全生产现场专项日常检查10户(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0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局共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7人。2023年,组织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3名人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五)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体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聘请开远市开元法律服务所马立颖律师为法律顾问,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共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在企业改制、信访维稳等工作中主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依法履行职责职能。2023年,无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行政作为违法或撤销的案件。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聚焦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工信行业、系统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制定了《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法治宣传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议等形式有序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开远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集中宣传活动,组织有关企业利用LED屏播放有关宣传标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1次,30人次完成云南省“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第一阶段答题。 

  3.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组织6大驻开企业在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举办了“‘岗位话国安’——2023年国家安全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80余份,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深入开远市食品加工产业园开展“2023 年开远市工信系统普法强基进企业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园区特点组织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普法动画片,23户企业40余人参加,播放普法宣传短片40余次,发放普法强基宣传资料 312 份。深入开远市轻工业产业园区,向广大企业员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条例,并组织开展了开远市工信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知识竞赛,116户企业123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13套,组织法律知识问答103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依法依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 

  (二)普法宣传与日常企业监管服务融合不深,各有关科室入企服务仍重发展轻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担的不严不实。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通过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宣传讲座1次。党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二)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融合日常企业服务和监管开展普法宣传,铸牢“八五普法基础。 

  (三)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各分管领导工作汇报,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置,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原则、工作目标、聘任程序、服务内容、考核奖励办法、经费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聘请开远市开元法律服务所执业律师马立颖为法律顾问,有关重大决策作出前都会同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审查,在企业改制、信访维稳等工作中也充分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有效规避法律风险,依法履行职责职能。 

  (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一体推进,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依申请公开1条,发布工作年度报告1条、发布财政预决算5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2条。 

  (五)严格执行《市工信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均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 

  (六)严格执行党内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分工负责和按法定决策程序决策。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其中:研究人事工作16次,干部任免4次,财务工作10次。 

  (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工作,在行业管理内企业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年初,与分管领导及各业务科室签订《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023年,共排查企业96家/次,工作人员233人/次,出动车辆96辆/次,排查隐患91条、整改91条、整改率100%。工信局监管的2户民爆企业、4户通信企业和21户商贸企业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023年,我局无相关行政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推进普法强基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共同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组织各科室结合职责要求,深入企业,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法治水平。 

  (二)继续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政务建设,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新方法、新途径,细化落实措施,建设普法宣传阵地。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