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437
信息分类
公开目录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信息名称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制监督,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1.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立足开远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持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制定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印发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法制及执法制度汇编》(内含19个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2.确定“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抽查见实效。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样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2023年共开展随机抽查14次,涉及14个经营主体,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效能。 

  3.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要求,经审查,2023年我局没有印发过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行,确保了我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强化农业执法,净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在春耕关键时节,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以城区农资批发市场及乡镇农资市场、果蔬集中生产区、规模化种植区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农(兽)药、饲料、肥料质量和农资产品标签标识为重点内容,通过抽样品、查台账、辨别标识等手段,采用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整治我市农资市场秩序。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86人次,共检查种子门店417(家次)、农药经营门市630(家次)、兽药经营门市部160(家次)、农机经营门市179(家次)、饲料经营门市252(家次)、肥料经营门市515(家次),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7件(其中1件按照行刑衔接移交公安机关)。通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防止坑农害农情况发生,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区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行政权利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方式、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示。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及“双随机”事项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我局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均做到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统一存放硬盘统一管理,以备查阅。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行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 

  (三)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我局行政职权共计8类,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225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2023年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完成数1854件,“好差评”评价率达89.39%。监管平台通用执法录入完成数401条,即办件率达100%。为建立完善“双公示”信息事项清单,提升“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2023年共办理公布农业行政许可51102件,其中:法人行政许可19281条,自然人行政许可31821条。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遵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行。为健全农业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农业局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农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维护农业局公共利益,聘请了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孔睿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二是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和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及时做好整改并送州农业农村局评查。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标准,一是案件处罚主体明确,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法律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卷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依据合理、文书规范,未发现不合格案卷。 

  (七)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机安全等宣传教育,同时重点开展南盘江及其支流禁渔期的执法宣传和巡查。2023年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云南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宣传知识手册》《农药残留超标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禁限用农药名录》《如何安全消费、食用农产品》《生鲜猪肉识别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200多份。 

  (八)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培训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主要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狠抓执法骨干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23年共组织培训52人次。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建设好农业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办案能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农资生产、经营及农资消费者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二是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究其原因:一是个别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上升到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问题;二是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农业农村领域市场主体点多、线长、面广,现有的执法力量一时还难以满足现实的需要,导致一些不法商贩心存侥幸。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完善防范措施规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创建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站所具体负责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全局共同参与法治创建工作的格局。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二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四是督促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围绕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在党组会和班子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四)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通过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机关专题学习活动等形式,组织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知识培训,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日、放心农资下乡、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进一步开展“八五”普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