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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4-00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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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信息名称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3年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2023年,按照《开远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基础目录,共梳理权责事项233项,责任事项1789项,追责情形1683项。目前,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核并向外界公示,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全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广使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真正实现“网上办”。2023年,共有63项事项进驻网上平台开展办理服务。目前网上可办事项63项,网上可办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100%。 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4221件,主动评价率96%,好评率100%。目前,未产生差评。 

  3.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3年,共编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7项,全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真正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2023年以来,受理办件2136件。 

  4.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2023年度,我局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合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75件,申请人进行了书面承诺并签名。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抓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5.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一证即办”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次跑、折返跑、材料多的问题,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实行“一窗受理、流水作业、一窗出件”。通过流程优化,为群众提供符合性审查、政策咨询和办件材料预审等工作,办件时长在原基础上压缩达80%。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的有关工作,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倡导市民自觉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鼓励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和举报。发放告知书、温馨提示,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医疗从业规范,依法依规开诊,构筑廉洁从医的思想防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持续加大对医疗乱象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2023年度,共发现处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0件,罚款34.0万元,其中非法行医案件4起,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83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办理非法行医案件1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件2起,罚款4.0万元;超范围行医案件1起,罚款4.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698万元;违法医疗相关标准案件3起,罚款6.0万元。 

  (二)健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狠抓议事决策程序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共报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报告3份。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源头“透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进行公示。2023年以来,对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进行了备案。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州、市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对被查单位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持机、执法记录仪记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相关证据复印取证,由被查人和被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保证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报考行政执法证人员资格审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考试。2023年申请新证1人。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1.构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由局长任总指挥、局属单位为成员的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指挥体系,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的通知》和《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健全完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能够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协同作战。 

  2.建立完善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制定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联动指挥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定期排查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 

  3.加强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在重大突发案事件、重大安保维稳、重要专项任务开展期间,组织集中办公,实现资源共享。  

  4.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反恐防暴等各类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着力提高命案风险隐患的排查发现、预警研判、化解稳控、动态管控能力,着力防范“民转刑”命案的发生。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满足群众多元解纷需求。2023年度,共排查特定利益诉求群体矛盾风险事件15起,涉疫情矛盾风险1起,其他领域矛盾风险30起,现均已化解,未发生群体事件。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度,共调解各类医疗纠纷24起,调解成功14起,调解成功率75%;患方诉求赔偿金额 6070289.6元,实际调解赔偿金额 2012323.9元。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应诉活动,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2023年度,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其余15项已办结。 

  2.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并做好告知说明。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告知被查单位执行检查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检查成员等内容。到达被查单位执行检查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2023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5条。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使用。  

  2.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督促执法部门按照认领事项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平台检查实施清单覆盖率达100%。 

  (八)狠抓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出台《开远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和《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不定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法律知识培训。 

  2.以普法主题纪念日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卫生健康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相关业务知识,深刻认识对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落实健康中国战略。 

  3.发挥好全面依法治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阵地作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订阅任务,2023年共订阅《法治日报》3份,《云南法制报》11份。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公示不够到位,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一线执法基础保障能力不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法律素养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四是无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主动把握和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相应组织,落实监督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成效“红黑榜”进行考核,形成党委(党组)一把手抓法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2.建立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第一学习”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医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2023年,共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 

  3.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安排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4.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执行年度主要领导述法制度,提交了2023年度述法报告。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选好突破口,抓好着力点,拿出硬措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州委、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主动谋划统筹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重要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 

  (二)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重点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合同源头管理、过程管理,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督查规范化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执法职责划转,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大力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适时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执法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五)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创新全民普法活动,使每一个人都知道“能为”与“不能为”的界限,真正使人民群众自觉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卫生系统内营造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健队伍形象。 

  (七)加大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广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及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综合执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