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苏宏先
2017年5月31日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共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活动总体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新闻发布和企业负责人访谈等活动。安监、工信、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全市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定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全市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通过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规范广大生产、经营者岗位安全行为,减少操作失误,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强化部门企业联动,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委会要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要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关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二要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安监、工信、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三要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到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四要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活动场所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五要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以专题节目、专版专栏、公益广告、论坛、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激发全社会对生命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三、强化红线意识,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全面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汛期各类灾害的防范工作,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有关企业要制定和完善员工发现隐患有奖举报机制,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我们要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积极行动起来,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开远跨越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