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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民主法治建设的强音——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系列解读(5)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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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第八次党代会提出: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梳理发现,自州第六次党代会以来,“依法治州”连续3次浓墨重彩地写进我州党代会报告中。
法治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过去5年,有法可依为建设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红河,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来5年,民主法治将始终贯穿我州发展大局,为我州实现富民强州的目标,实现“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大跨越”等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民主法治
一项决策是否真正有利于群众?一条法规是否充分尊重民意?在实施和执行中,是否公正透明?是否保障了群众的权益?这一系列问题的核心都是“为民”,决策、立法、行政、司法都要将群众放在第一位,才不会偏离方向。
过去5年,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我州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都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审理情况,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
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一种尊重,“担心”渐渐地被“放心”替代。“我感觉社会变得越来越和谐了。”蒙自市民侯耀文说。
2014年1月13日,备受关注的《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经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3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同年6月1日起施行。
多次调研、多场专题座谈会、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相关部门起草条例草案稿的同时委托专家起草专家建议稿,经过充分审议——一部地方性法规,凝聚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立法工作人员、专家、网友、社会各界的智慧,也平衡、回应了各方的利益与关切。
“这种过程和结果,就是民主、就是法治。”州第八次党代会的一位代表在受访时说。
州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
在一些党代表们看来,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民主是路径、是前提,法治是保障、是目标。“民主和法治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应有之义。“民主”与“法治”紧密相连、同等重要,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没有法治民主难以实现。
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
这其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重中之重。因为它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同国家和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
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曾明确提出了“4个必须”的要求: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关键词:法治政府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给力”:党委要增强法治观念,人大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部门要公正司法。缺一不可。
“但这其中的关键、核心,还是要打造‘法治政府’。”业内人士分析。
2004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经过10年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这个纲要的要求,即到2014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应该说,这些年来,各级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是,新时期,新要求,我们离新时期的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差距。”一位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是说。
正因如此,州第八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由于政府掌握着公权力、公共资源,创立社会规则,分配公共资源,主导社会意识形态,并示范、带动、引领着社会风气,这就使得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
那么如何打造法治政府?受访的党代表们从“五性”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要认真清理公权力,厘清权力来源和法律依据,解决权力运行合法性。
要规范权力运行,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也无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权力运行都要实现规范性、高效化。
要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切实解决执法的合理性。现实中,我们虽有多种教育、警戒违法的方式,但一些执法部门往往就简不就繁、就高不就低,习惯于以罚代教代管,还动辄按最高上限罚款,这就是自由裁量权没有受到必要约束的表现。
要确保公权力的公开性,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开性不仅涉及民众的知情权,而且具有最好的防腐性。
要通过加强监督约束提升公权力的受制性。政府公权力必须保持必要的边界,不能对市场经济过度干预,同时还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
关键词:依法治州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从低收入国家迈进中等收入国家,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就是社会进入矛盾多发期,甚至社会矛盾有可能相对激化。业内人士分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多,固然有利益分化与冲突的背景,但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司法程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为社会矛盾主要化解机制的巨大作用而导致的。
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可以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裁判”等多种方式,每一种方式都应当纳入法治的轨道。
现实中,医闹、房闹、信访不信法等现象的存在,究其原因,就是信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尚有待形成。
为此,州第八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要“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营造全社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其目的,就是在于引导公民依据法定的程序表达诉求、尽可能通过现行的法律制度和程序来化解矛盾和纠纷。“在这方面,律协组织、律师队伍大有可为,责无旁贷。”一律师行业协会负责人如是说。
近年来,我州各级人民法院通过高效的审判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州各级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好的基础是成功的一半,可以预见,未来5年,我州坚持依法治州,不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面保障群众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取得新的群众认可的更大的成绩和进步。“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这一认识在群众的心中将更加坚定,也将让群众对于法律权威的维护和信任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