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远市人社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强化人才保障、注重持续培养、稳定教师队伍,助推我市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
着力做好“进口”管理,促进教育质量提升。为提高教书育人质量和全面保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市人社局始终把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实施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及“红河奔腾”人才引进,校园公开招聘是面向全国部分优秀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双一流院校毕业生组织的专项招聘。2024年,通过校园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等,拟招聘教师37人,其中针对农村师资的短板和弱项,招聘特岗教师50名。
着力做好“县管校聘”管理,稳步推进改革实效。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加强岗位设置,按照各学段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标准,将全市各学校分为高中、城区初中、农村初中、城区小学、农村小学、幼儿园、其他单位共七个大类,统筹核准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并在岗位聘用工作中,按照控制总量的方法给予审核,从而增加高级、中级教师岗位数量,推行“市控局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实现“按需设岗、全员竞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职工转岗退出机制,激发优秀教师能够充分发挥才干与潜力,2024年以来,共完成教师岗位晋升聘用审核256人,通过岗位竞聘,确保职工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推动教育系统内部人事制度从“死水”向“活水”转变,全面激活教职工内生动力。
着力做好“评级”管理,提升教师综合实力。在职称评定聘任上,按照《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细则(试行)》和《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针对教体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严格落实《开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争先创优,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着力做好“优待”管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资、津贴补贴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基本工资和各项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制度,2023年,核定教体系统奖励性绩效增量1177万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