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本省的防汛期。开远市水务局决定2023年4月29日0时开始,启动全市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防汛值班是汛期水利部门掌握汛情动态的前哨阵地,是防汛抗洪的重要非工程措施,是各级领导指挥决策的主要依据来源,是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的关键环节。市水务局要求值守人员严肃值班纪律,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紧盯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安全度汛等防御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抓早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筑牢抵御水旱灾害的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