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汛期河道行洪畅通,保护水文设施和公路桥梁安全,我市在南盘江开远段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对非法采砂船、弃置阻碍行洪物料等非法占用河道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此次重点整治范围为南盘江开远段(小龙潭镇灯笼山至中和营镇河边村),全长82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及省级美丽河湖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开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限期清理河道行洪障碍物的公告》,并于2022年7月13日向采砂船主送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船主自行拆除位于南盘江(开远段)的采砂船只,逾期不拆除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将组织强行拆除。经排查,南盘江开远段非法采砂船共涉及19艘,目前已拆除11艘,正在拆除3艘,未拆除5膄(含停靠弥勒境内3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