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开远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1日发布《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开远市福辉采石厂、大益山采石场、云兴采石场三家非煤矿山的公告》,采矿权人未在决定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开远市自然资源局现依法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
依法依约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义务尚未履行的采矿权人,不因采矿许可证注销而免除。
2021年4月22日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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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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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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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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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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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2502200901713000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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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福辉采石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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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如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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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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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2502200812712000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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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大益山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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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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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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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2502200812713000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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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云兴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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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秀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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