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公路列养里程达1200余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坚持“建养并重”方针,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与管理水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层层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镇(街道)负责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职责。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分级管养机制。
二是加强资金筹措管理。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近年来均按省、州相关规定足额配套,每年配套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00万元。同时,出台一系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和专项审计,确保养护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采取“不定期巡查、每季度一检查、半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全面检查考核县、乡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及养护工程质量,依据全年综合检查考核结果拨付养护资金,奖优罚劣,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抓实抓好日常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美丽公路创建、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桥梁养护、汛期安全保通、路产路权维护等,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省、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重视和认可,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3年荣获云南省公路局授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