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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对开远市开展硝酸铵生产企业第二轮“全覆盖”专项检查

来源:开远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9-0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办第五检查组于830日再次到开远市解化化工分公司,深入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第二轮全覆盖专项检查。检查组现场复核了814日第一轮检查发现的6项隐患的整改情况,对硝酸铵生产、储存、流向等环节再次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延伸检查了液氨球罐、煤气球罐等区域和装置。检查发现,第一轮检查发现的6项隐患已整改4项,其余2项隐患在整改中。延伸检查发现液氨罐区400 M3的氨球罐与生产装置的防火安全距离不足,未办理规范的停用手续;氨球罐、煤气球罐未设置自动水喷淋系统,未标识其介质名称、容积,煤气球罐未设置危险源周知牌等隐患;以及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现场人员对液氨球罐液位计知识不熟悉、硝酸铵中转库房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共7项隐患问题,检查组针对隐患问题逐项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

检查组听取了红河州、开远市和解化化工分公司落实第一轮检查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指出深入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第二轮全覆盖专项检查,是将危化品生产储存安全专项整治推向深入,进一步精准治理隐患,防控重大风险,要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对硝酸铵生产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形成风险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由地方政府推动落实。

检查组要求,红河州、开远市和解化化工分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排查整治作为全面加强危化品精准治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细责任,精心组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深入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