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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大、政协对河(湖)长制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开远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

4月29日,由开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筠带队的市人大成员和由市政协副主席丁朝华带队的市政协成员组成调研组对开远市的河(湖)长制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上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三角海水库和大庄水库两座中型水库水源地保护情况、南洞河生态治理推进情况、泸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推进情况,下午听取了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处等十多家单位关于地河(湖)长制执行情况的汇报。

据了解,开远市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境内大小河流11条,河流总长255.58公里,全市建有蓄水工程155件,总库容6950.38万立方米。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7年6月我市开始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设立了102名河(湖)长、聘请了35名专管员对全市河流、水库和主要渠道进行全面管护,使我市河湖库渠管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2018年全州考核工作中名列第一。

调研组的成员对开远市河(湖)长制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二是对于工作中排查出的问题不能够及时的整治。三是相关的垃圾处理和清除河道经费得不到保障。四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缺乏统筹规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成员积极发言献策,提出了良好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理清两个清单。即不仅要明确责任单位要做些什么,还要让群众明白不能做什么,将河(湖)长制相关规定加入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爱河护河的意识。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各相关部门和河道专管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责任意识。三是立足长远,统筹规划,将河(湖)长制的项目列入十四五规划中,整合部门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加大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增强各方面的监管力度,形成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