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法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质量,7月16日至22日,开远市司法局、开远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唱好“四步曲”,对辖区内2004年至2019年间获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表扬)的中和营镇中寨、小龙潭镇小寨街村委会和乐白道街道朝阳社区、灵泉街道星光社区进行了初核检查。
一是乡镇组织自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形成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总结提炼特色亮点工作。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发函到市纪委市监委、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根据职责围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及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等有关撤销称号的情形进行复核审查。
三是进行实地查访。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分别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到被命名表彰的4个单位,即开远市中和营镇中寨村委会、乐白道街道朝阳社区、小龙潭镇小寨街村委会、灵泉街道星光社区进行实地查访,听取基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指导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做好迎接省、州复查准备。
四是进行综合评价。市普法办和司法局对4个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的单位初核情况进行汇总,对涉及到撤销称号情形的问题进行再核实定性,形成正式建议上报州局。
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有力推进了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市农村(社区)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开远市将加大创建力度,强化推进市、州、省、全国“四级联创”工作,助力法治开远、平安开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