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局根据开远市委、市政府印发《开远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规定,全面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备,积极带动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此次改革一是将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划管理职能划入自然资源局;二是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和草原局。从2019年2月21日开始,经住建局与划入单位沟通协商,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涉改转隶人员名单上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期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标准整理装订涉改人员共计27人的干部人事档案,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归入到划入单位。
目前,我局已圆满完成转隶人员的调动、职务任免、工资审批、档案移交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