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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司法局顺利完成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来源:开远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和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的特赦令,进一步做好刑罚执行特赦工作,开远市司法局狠抓落实,认真排查,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人员特赦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决定》精神,精研弄通特赦规定。精心制定特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特赦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认真研读《决定》,对拟特赦的九类人员条件进行细化,严格区分并列关系、包含关系、排除关系,确保不错放一个、不漏掉一人。

二是严格法定特赦程序,认真开展甄别摸排。严格按照特赦的规定和条件,做好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政策宣传工作和问题解答、特赦人员排查摸底工作。根据法院判决文书,对在矫的152名社区服刑人员以逐一排查、档案查阅、政策宣讲等形式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同时严格做好相关人员“危险性评估”,对于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造册登记。通过严格、细致的筛选,全市确定4名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

三是细致审核,依法做好审批工作。对符合特赦条件的4名特赦人员严格依照特赦工作法律程序,认真做好符合特赦条件人员的审核和材料报送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全程监督,保障法律精准实施,推动特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2019830日,开远市司法局在收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特赦裁定书后,及时对4名特赦人员办理特赦解矫宣告手续。

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引导,激发浓厚爱国热情。在办理解矫宣告手续之后,对特赦人员进行了教育和鼓励,希望他们珍惜机会,重新做人。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结合本次特赦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引导力度,激发其爱国热情,调动其改造积极性,扩大特赦感召效应,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