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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六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来源:开远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次数: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云南省十项惠民工程之一,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远市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六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了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突出司法为民,大力推进中心建设

2017年6月,开远市围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建设任务,抓紧抓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同年开远市灵泉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打造了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律师、人民调解功能为一体的“窗口化、一站式”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面对面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市乡两级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78个,基本完成乡镇及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

2019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4件,提供免费咨询6235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30余次,完成人民调解案件1199件,律师服务683件,公证事项477件;同时完成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开通绿色通道,援助率达100%,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找准结合点、积极开展律师服务

2018年起,开远市司法局先后选派20名律师下沉到我市20个贫困村,与贫困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担任法治村长,为贫困户解答法律咨询142人次,进集镇服务14次,入村服务6次,法治宣传14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开展法治体检,实地走访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调查,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专项行动初步收到实效。

抓住关键点,全面拓宽人民调解

开远市司法局以维护地方和谐稳定为目标,抓住“化解”这一关键点,着力巩固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乡镇、村(居)委会、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形成上下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发扬了“枫桥经验”,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目标。同时市司法局积极推进访调对接工作,积极协同配合信访部门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推动信访问题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多渠道调解化解。

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证职能

本着为开远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证服务的宗旨,开远市公证处和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大胆创新、勇于探索,今年5月31日开启了云南省首创的公证服务新模式--合署办公。双方共同参与公证办理,合理进行公证案件分流,统一收费和操作方式,共同研讨新型公证案件,实现了资源整合互补,充实了公证人员的力量,做到了开远本市的机构和个人办证不出市,极大方便了市民群众办理公证业务的需求。

围绕增量提质,做优做强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是帮助弱势群体,解救群众危难的民生工程,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力争做到应援尽援。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和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援助,2019年来开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92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搭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平台,推动法律援助律师到监狱、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值班制度,加强与公检法三机关工作联系,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均有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依托服务平台,扎实开展法治宣传

法治宣传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方便群众了解法律、学习法律,在灵泉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置了法律书架,摆放了宪法、民法、刑法、人民调解法、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书籍,群众根据需要可以带走也可以在服务中心学习和咨询法律问题,为广大群众搭建了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咨询法律的便捷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