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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个推进抓实河(湖)长制工作

来源:开远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以“七个推进”为抓手,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长制工作实现了从“有名”向“有实”的转变,河、湖、库、渠治理实现了从“专项”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2017年在全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荣获第二名,2018年荣获第一名。

一是“河长治河”倾力推进。全市共设立102名河长,建立起了市、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市、乡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落实到位,相应配套制度健全,形成市、乡、村三级河(湖)长齐抓共管的管护责任链。全市11条主要河流,3条沟渠,155座蓄水工程实现都有河长管,“一河一策”全面到位,“一库一策”全面启动,各级河(湖)长做到责任上肩、任务在手。

二是“制度治河”竭力推进。按照开远市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相应制度,采取有力办法,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制定相关制度,明确河长职责、巡河范围、巡河要求和时限规定,实现制度管人。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巡河提示和督促提醒机制,利用温馨短信的方式,提醒各级河长巡河。2019年,市、乡、村三级河长巡河达519次,有力推动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河(湖)长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三是“部门管河”全面推进。成立了开远市河库管理站,加挂开远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落实人员编制71名,内设6个科室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成为我省最大的河长制办公室,全面承担全市的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全市重要河湖库渠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个落实。

四是“专员护河”合力推进。按照分布特点和管护难易程度,我市聘请36名河(湖)长制专管员对全市的河、湖、库、渠进行专门管护,要求各专管员佩带专门的安全帽和服装上岗,每天进行巡河,对所负责的范围进行日常巡护和保洁,确保河(湖)库渠的畅通和安全。为提高专管员的管理水平,专门制定《开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专管员管理办法》,并对上岗的河道专管员进行专门培训。为确保信息畅通,建立河库管理工作群,要求各河库专管员对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结果在微信群里以发图片和文字方式汇报,确保监督到位,履职到位。

五是“依法治河”强力推进。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和水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我市依托河库管理站建立一支专业的水政监察队伍,积极争取资金购买2辆执法车辆和配备40套水政制服,分赴到大庄水库、三角海水库、三台铺水库、南盘江、泸江河、南洞河等主要河湖库渠开展巡查执法。今年以来,水政监察队伍围绕“依法管水,保障水利工程与水质安全”的工作宗旨,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全年总计开展河道巡查500余次,库区巡查300余次。

六是“系统治河”联合推进。“河长清河行动”和“清四乱”为契机,由市河长办牵头,联合市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危害河湖库渠的违法行为,使治理工作实现了从“专项”治理到“系统”治理的转变。截至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6次,立案4起。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发挥联动机制,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河道内钓鱼、下网捕鱼等不文明行为,有效维护河道正常的水事秩序及水生态环境, 

    七是“监管治河”借力推进。由开远市人民检察院与开远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成立检察联络室,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1名检察人员,市河长制办公室指派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接联络。检察联络室的成立,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河长制监管职能的作用,形成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良好衔接,加大对破坏水资源犯罪打击力度,提升我市河湖治理和管护水平,促进了全市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保护。(陈亚艺、李永刚)

                      图为水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取证